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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霸凌中校方责任刍议
2016年12月23日 16:3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张家惠 字号

内容摘要:导致校园霸凌(school bullying)的原因之多样,决定了治理校园欺凌的手段的复杂性。然而霸凌发生的时间段往往是孩子已然形成基本认知以后,家庭教育的责任虽然重大但已经是治理校园霸凌的末段,而且家庭因素影响往往具有长期性和缓慢渗透性,对于渐已成型的人格的改变需待时日。对于学生来说,一旦进入校园学习,大部分时间和活动的场所都是在校园这个环境中进行的。并切实提高教师处理校园暴力事件、辅导学生心理及行为的能力。学校要成立扎实运行的教育心理部门,配备专业心理教师,对学生和老师都要开展积极有效的心理辅导,并建立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教师有责任组织本班或本年级学生学习预防校园霸凌的方法,关注学生偏差行为,对霸凌者予以管教,并将知晓的严重校园霸凌事件上报学校。

关键词:学生;校园霸;学校;心理;孩子;老师;暴力事件;教育;教师;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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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致校园霸凌(school bullying)的原因之多样,决定了治理校园欺凌的手段的复杂性。校园霸凌问题的解决之道,往往需要结合家庭、校园与社会的共同努力。在人的一生中,家庭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它是最早期的教育.对人格的形成有着巨大的影响。然而霸凌发生的时间段往往是孩子已然形成基本认知以后,家庭教育的责任虽然重大但已经是治理校园霸凌的末段,而且家庭因素影响往往具有长期性和缓慢渗透性,对于渐已成型的人格的改变需待时日。除此,以法治遏制校园霸凌也非一劳永逸的方法。目前国务院下发的专项治理通知体现了国家对校园欺凌问题的重视,但风暴式的整治是否能达到釜底抽薪的效果还有待观察。校园霸凌的根源在心灵,只谈管控不谈教育终究无法治本。未成年人认知能力弱、可塑性强,简单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和加重处罚力度,很可能使“不良少年”将“二进宫”、“三进宫”作为炫耀的资本,走向交叉感染、脱离社会的不归路,这无异于南辕北辙。更应当关注的,是能否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建立长效保护机制,使各方义务、职责具体化,督查、问责常态化,保护在校未成年人的权益,使校园回归其应有的安宁美好。从这个角度说,如何在校园霸凌治理中落实法治思维,还需要找到“打击”与“帮助”的平衡点,以使这些孩子回归健康的成长轨道。对于学生来说,一旦进入校园学习,大部分时间和活动的场所都是在校园这个环境中进行的。所以,学校应该努力加强自身的建设和管理,力争把素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并切实提高教师处理校园暴力事件、辅导学生心理及行为的能力。于是这个平衡点笔者认为非校方莫属。

  首先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责任。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霸凌问题的严重性,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教育部要积极出台相关行政指导,各个学校要制定严格清晰的学生守则。为预防校园霸凌、激励学生正当行为,校长应通过各种形式组织教职工、学生及监护人学习包括学生守则在内的学校规章制度。此外,通过调研取证,观察防治校园霸凌的成效,局部调整细则。学校要成立扎实运行的教育心理部门,配备专业心理教师,对学生和老师都要开展积极有效的心理辅导,并建立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对于有不良暴力倾向或心理有特殊问题的学生.学校要建立起定期的谈心制度。通过明确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待每一位学生,从而预防暴力事件发生。现有经验表明,青少年学生多数处于青春期,是身体与心理发生急剧变化的时期,低龄人群的江湖习气和“暴力崇拜”现象日趋明显,以暴力解决问题或许是他们“独立性”的一种表现,但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反映出许多青少年心理上存在缺陷,所以不仅定期开展全校反霸凌心理公共辅导非常重要,还要针对个人开展一对一心理帮扶,为学生家长提供咨询、纠正学生偏差行为、援助学校完成各种辅导方案,努力创造“接受、包容和尊敬”的学校文化。

  其次是教职工的责任。教师有责任组织本班或本年级学生学习预防校园霸凌的方法,关注学生偏差行为,对霸凌者予以管教,并将知晓的严重校园霸凌事件上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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