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两岁半的女童木木坐在小床上,扑闪着长长的眼睫毛,透过铁栅栏望向房间另一头正在啼哭的小婴孩。
关键词:木木;幼童;孩子;新生儿科;困境儿童
作者简介:
两岁半的女童木木坐在小床上,扑闪着长长的眼睫毛,透过铁栅栏望向房间另一头正在啼哭的小婴孩。“朵朵哭啦”,她熟练地下判断说,“要抱了。”
没有人抱起小床上那个啼哭的、5个月大的孩子,成年人都在房间外忙碌。这里是上海儿童医院的新生儿科病房,护士们在玻璃窗外一张张小床之间穿梭,护理着数十个婴儿。而在这间约10平方米大小的房间里,身体健康的木木已经习惯了在病床上独自成长。
她没有“白天”和“黑夜”的概念,分不清自己的维尼小熊玩偶究竟是“猫”还是“狗”,也不会数数。她最早学会说的话是“医生,收病人啦。”因为没有户口,木木没法接种任何疫苗,也正因此,小姑娘很少能走出新生儿科室。这两年半里她的全部世界,就是病房里围着一圈栅栏的婴儿床。
但木木并不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一名上海当地的律师从两年前就试图收养她,该市少年法庭的法官也希望帮助她进入一个正常的生长环境,而当地妇联、民政部门乃至警方都在其中出过一分力……
然而,不论她们有多么熟悉法律,又是如何努力,却全无办法把这个孩子从新生儿病房那张不足两平方米的病床上解救出来。
“妈妈,你能带我回家吗?”木木曾问邓瑛。邓瑛无言以对。
律师邓瑛至今记得第一次见到木木的情景,那时候木木才8个月大,坐在新生儿科的小病床上,一脸不高兴的样子。看见邓瑛的时候,突然绽出笑容。
“那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我一下就喜欢上她了。旁边的人都说,她和我有缘。”邓瑛说。
有一个14岁儿子的邓瑛原本是去儿童医院当志愿者的。她与丈夫在上海发展了10多年,生活稳定,事业有成,闲暇时总在做义工。看着只能在医院小床上活动的可怜小女孩,她萌生了“给宝宝一个家”的念头。
木木的亲生母亲是一起偷盗案的嫌疑人,早产生下孩子之后,偷偷从医院跑了,再也没出现。护士们虽然能照顾孩子的生活,但谁也没法像个真正的母亲那样,长时间地把木木抱在怀里,或是在她咿呀学语时专心教她说话。如今,两岁半的木木还在用着“尿不湿”,她已经学会了对着玻璃外大喊“换布啦”,然后搂住前来换尿布的护士姐姐,“咯咯”笑着不撒手。但是没办法,也就抱那么30秒,护士便匆匆离开,继续工作去了。
木木与病区里的清洁工爷爷老吕是最好的朋友。老爷子自个儿文化水平也不高,可他每天打扫完了卫生,总能陪她玩,给她教点什么。他生怕孩子成长起来跟不上同龄人的节奏。
两年前,邓瑛家里连小睡床都准备好了,她却发现,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木木根本没法走出医院。
“如果父母给的资料都是假的,那医院公示两个月没人认领后,孩子就能被送到福利院去,也许有家庭就能收养她。”儿童医院新生儿科护士长杜莹敏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而木木的母亲留下的资料有一项是真的,那是一张证件照。”
因此,木木不算弃婴。哪怕除了这张照片,医院对她家人一无所知。
如果想要收养木木,首先得让法院取消孩子从未出现的双亲的监护权,虽然我国的民法通则里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的条款,但现实生活中,邓瑛却找不到能提出这项申请的“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
“民政部门只管那些真正的‘三无’儿童,可是木木不算孤儿;医院是救助机构,他们也不可能出面起诉孩子父母;法律还规定了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能够起诉,可是,像木木这样的孩子,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她的父母是谁,又能上哪儿找居委会呢?”
邓瑛把相关的大小部门“都问了一圈”,最后发现的现实是“别说收养,就连把这孩子从当前的困境里解救出来,都没有一点办法”。
与木木最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宣示性的法律,也就是说,“规定虽然很多,但如果不这么做,也是没有责任的”。
她唯有看着木木在医院的病房里,从8个月大的婴孩长成没有家人陪伴、也见不到外面世界的小姑娘。
“妈妈,你能带我回家吗?”木木曾问邓瑛。邓瑛无言以对。
在儿童医院新生儿病房里成长的木木,常常扶着围栏对路过房门的医护人员喊“爸爸”、“妈妈”,以吸引他们进来陪她玩会儿。
据媒体报道,过去5年里,像木木一样既算不得被遗弃儿童,又找不到地方接收的“困境儿童”,在上海的24家医院里,共出现了144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