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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农业与非农户口将成历史
2014年07月31日 02:42 来源:文汇报 作者:记者 赵征南 字号

内容摘要:国新办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人社部等八部委负责人就国务院昨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我国将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之分。

关键词:户口;落户;控制人口;转移人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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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新办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人社部等八部委负责人就国务院昨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我国将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之分;特大城市将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二元户籍管理模式退出历史舞台

  1958年1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供应城镇居民定量粮为依据,来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它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特殊经济、政治条件的产物,以法律形式严格限制农民进入城市,成为我国一项基本社会管理制度。此后我国又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和规定,将户口与劳动用工、住房、教育等社会福利挂起钩,城市与农村间形成一道无形的“高墙”。

  如今,“二元制”户口管理模式已逐渐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的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的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而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规定,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立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作为农业转移人口的主体,截至去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9亿,其中外出农民工是1.66亿。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表示,各地将加大农民工培训的力度,促进农民工扩大和稳定就业,逐步融入城市。

  剥离与户籍相挂钩的社会福利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此次户籍制度的改革不仅是落户政策的调整,还包括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改革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是以往所没有的。

  如何将户口与挂钩的相关福利剥离?《意见》提出,未来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在操作层面,《意见》要求,户籍改革要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

  严控特大城市人口从户口迁移抓起

  《意见》明确,要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黄明指出,对建制镇和小城市是全面放开,只要想落户,哪怕租房都可以落户;中等城市基本放开,只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就业,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有意愿的一般也都可以落户;对大城市能放开的也尽量放开,只要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的年限就可以落户。不过对于城区人口300万到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的规模和节奏,防止人口增长过快,落户条件相对严格;对于5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要严格控制人口规模,通过建立积分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落户通道。

  他表示,特大城市落户将总结天津、上海、广东、浙江等地经验,统一实施积分制,北京等地会及时出台本地的积分落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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