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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如何“落地”
2014年07月17日 00: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王亦君 字号

内容摘要:这种说法属于误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实施,并不意味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开始同步实施,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部署,统筹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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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3万事业单位人员马上要参加社保、缴养老保险了。”

  “这种说法属于误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实施,并不意味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开始同步实施,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部署,统筹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

  一方是公众对于一部新法规开始实施可能带来的变化的理解,一方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作出的解释。

  10多天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有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如何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如何与企业养老保险实现并轨的问题再一次受到高度关注。

  这一问题已经讨论了多年。《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确立了依据和方向。

  众所周知,当前超过3000万的事业单位人员和700多万公务员享受的福利性退休制度,与企业职工的保障性养老制度存在着很大差别,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比例,记者注)相差悬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可以拿到在职工资的80%至90%,而企业职工退休后只能拿到在职工资的40%至6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为解决上述问题,从2005年以来,国家已经连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但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制度方面迄今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改革,“双轨制”所导致的养老金待遇差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胡继晔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总的改革方针是“公平可持续”这5个字。

  《条例》实施是养老保险双轨制并轨迈出的第一步,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不同身份人员之间社会保障要实现“公平”,“但条例是行政法规,法律位阶较高,只能作原则性的规定,而且还包括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辞退等多方面的内容,社保只是其中的一方面问题。”

  “从这个角度来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表态是符合客观实际的。”胡继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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