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关键词:土地流转/村庄农企化/陌生人社会/阶层重塑/村庄治理作者简介:张翼,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北京东城100732张翼(1964-)。但土地流转过程及其所带来的人口迁徙、土地平整与机械化操作等,却既改变了农村基层的治理结构,又颠覆了精耕细作的家户土地小块生产方式,将中国村落社会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转型为集约化商品经济——原来以家户为主进行的农业生产已为农业企业所代替。如何召开村民会议?如何赋予村民代表会议以新的职责?在村庄的企业化过程中,如果企业与村民签订了长期承包合同,而村民基本进城,则是否需要一个代理机构与资本下乡后形成的农业企业讨价还价以保证村民的利益?在土地已全部流转完毕的村庄。
关键词:流转;土地;村民;阶层;村庄;矛盾;农民工;村委会;村落;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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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与其他农村地区相比,流转了土地的村庄正在发生产值农企化、产品商品化、劳动力工人化、农民居民化的转型。与此同时,村庄的常住人口也异质化了。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原来建立于熟人社会基础之上的村庄治理结构,并使其治理效应逐步消解。伴随村庄陌生人社会或半陌生人社会的到来,在村庄契约关系的交织与新型阶层关系的重塑中,应该再一次完善基层治理的顶层设计,以使其进一步适应土地集中与农业现代化的要求。
关 键 词:土地流转/村庄农企化/陌生人社会/阶层重塑/村庄治理
作者简介:张翼,中国社会科学院 社会学研究所,北京 东城 100732 张翼(1964- ),男,甘肃静宁人,社会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土地流转
1949年之后,经历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等集体化运动而建立起来的人民公社,形成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政治、经济、教育等为一体的功能同构模式,一度解构了传统社会以家庭为基础的劳动生产单元,建立起以党支部和生产队为中轴的权力框架,承担起日常行政治理的职责。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公社向乡镇的转变、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转变,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基层的功能同构模式,亦未改变乡土村落长期勾连于一体的熟人社会结构。正如费孝通所言,不流动是乡村社会的重要特征[1]。村落自治模式的推行,退出了政府的直接管控职能,但却开启了基层的经济活力。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恢复了农民家庭对土地的经营权。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革事件,在大幅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也解放了生产力,将剩余劳动力转化为波澜壮阔的流动人口——农民工,随之又进一步转化为中国有史以来最为庞大的产业工人阶层。由市场所配置的这种草根性流动,在将中国推向世界制造业中心的同时,还将这个古老的农业社会转型为工业社会。这一过程形塑的宏大变迁,给现阶段农村与城市的社会治理注入了全新内容。
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老一代农民工长期表现为“在城市打工、在农村生活”。所以,无论其在城市的收入如何变化,其都努力将自己的命运之根深深扎入乡土社会,为自己构筑防范风险的最后屏障。正因为如此,他们才用辛苦的血汗钱,先将茅草房或土坯房改造为砖瓦房,然后再改造为平层钢筋水泥房,最后又改造为多层框架楼房。在农民工流出之后,静悄悄耸立的院落和住房所表征的具体含义,逐渐凝聚到其对村庄的象征性权力上——宅基以其自然的存在,表达着村民的物载体利益,并以此为通径嵌入错综复杂的村庄关系之中。不管村民在村还是不在村,宅基地与住房、承包地与承包地上的产出,抑或其对公共建设和经营用地的利益诉求,都与其利益联系在一起。无论村庄结构如何变化,具有户籍资格的村民,都可借此而获得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的诉求机会。新生代农民工的流动,虽与老一代农民工有所区别,但其对土地权益的保护意识仍然很强。
以家户为单元的农业生产,在劳动力比较充足时,可以做到精耕细作。但在农业劳动力以其比较收益越来越多地转换为农民工的情况下,土地的单位产量与单位产值的增幅,必然会被局限在一定程度。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局限性逐渐暴露出来:一方面,田埂纵横的小块土地不便集约化经营——无论水、电、田、肥、路等日常管理,还是优良品种的选择与机械化操作的推广,都难以发挥应有效率。另一方面,面对城镇化的拉力,农民仍然难以割舍那份土地情节,即使“离乡”和“离土”,也不会“离开与村庄那份权益联系”。
于是,为将剩余劳动力从土地解放出来、为提升生产效率、为强化粮食与水果蔬菜的安全管理,中国农民在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创设了多种土地流转方式,使土地逐渐趋于集中。不管是转包、转让,还是互换、出租和股份合作等基层创新,都得到各级政府的首肯、鼓励与推广。截至2015年,全国的土地流转率已超30%,有些省份的土地流转率已超60%,个别市县的土地流转率已超90%。土地转让的基本趋势是:华东地区、东北地区以及一些城市近郊地区的流转率较高,而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则相对较低。也就是说,经济越发展、当地城镇对农村劳动力的拉力越强、土地的利用价值越高,土地越易于集中使用,则流转率也会越高。按此逻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背景中,只要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每年增长,只要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继续提升,只要“民工荒”现象继续维持,则土地流转率还会持续上升,尤其是在距离当地中心城市比较近的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