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三、伦理性困境与方法论危机以环境正义为终极关怀、以实践性为学科品格的环境社会学在发展过程中始终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在学科建制上完成对研究对象独特性、研究方法有效性的论证,并在学科共同体内达成共识。在介入研究客体生活世界和社会行动的过程中,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相互合作、共同在场,平等参与研究问题抉择、研究目标设定以及研究结果应用。通过行动研究,可以揭开被研究客体自我遮蔽或隐秘地支配研究客体意识与行为的社会机制,以对话(dialogue)的方式捕捉研究客体难以言明的实践意识,经由参与、介入、干预、观察、对话等“过程性”研究方式逐渐逼近对研究客体的意识与行为的总体性理解。
关键词:环境社会学;学科;方法论;危机;合法性;研究客体;环境问题;伦理;研究主体;行动
作者简介:陈占江,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
提要:本文以反思社会学为视角,从“环境社会学为何”与“环境社会学何为”两个维度,重新检视环境社会学的价值关怀、学科品格、研究伦理和方法论取向。分析发现,环境社会学是一门以环境正义为价值关怀、以实践性为基本品格的社会学分支学科,而本体论和认识论中主客二分的前提预设却从根本上阻档、抑制着环境正义和实践品格的彰显,学科的内部合法性和外部合法性危机由此产生。因此,重构环境社会学的内部合法性和外部合法性的根本之路在于,从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双重维度探寻能够在经验层面实现学科旨趣、体现学科关怀、彰显学科品格的研究方法或路径。以正义和进步为价值基础,以互为主体性为前提预设的行动研究,为超越环境社会学的合法性危机提供了一种现实可能。
关键词:环境社会学;反思社会学;合法性;行动研究
作者简介:陈占江,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
一、引 言
1970年,美国社会学家阿尔文·古尔德纳(A. Gouldner)出版了“警世醒言”性的著作《正在到来的西方社会学危机》(The Coming Crisis of WesternSociology)。该书指出,20世纪60年代以降,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国家不断涌现的社会冲突和社会运动从根本上挑战和摒弃了深植于古典社会学中的“秩序”与“进步”的理论预设和知识承诺。与此同时,西方许多高校的社会学专业注册人数大幅度下降,社会学研究经费日益削减,社会学家的公众形象和社会声望大不如前。社会学内部的自我认同和学科共识、社会学外部的他者认同和学科形象均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在社会学危机“正在到来”之际,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所累积的环境问题也骤然全面、集中地爆发出来,这使得环境问题一跃成为社会学研究的重要议题。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环境社会学从社会学这一母体中脱胎而生。在历经20世纪70年代雄心勃勃的初创时期、80年代歧路彷徨的过渡时期之后,环境社会学似乎于80年代末特别是90年代后进入了柳暗花明的发展阶段(洪大用,1999)。国际性、区域性以及不同国家的环境社会学专业学术协会先后成立,环境社会学研究论文发表和著作出版的数量显著增长,教育教学在高校渐居一席之地,社会接受度和外部影响力有所提升。尽管如此,环境社会学依然处于主流社会学的边陲地位,多元范式的冲突、学科边界的模糊、方法论的危机等在根本上动摇着这门新兴学科的合法性基础(汉尼根,2009:12-13)。
作为一门分支学科,环境社会学同样带有社会学危机的一般特征。面对社会学危机,古尔德纳提出要建立一种“反思社会学”(Reflexive Sociology)作为因应之道。古氏之后,伯格(B.Berger)、布尔迪厄、吉登斯、贝克等学者对反思社会学做了进一步扩展。整体而言,反思社会学倡导对知识生产的具体主体、前提条件和全部过程进行批判性分析,旨在揭示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之间隐秘存在的权力机制,并在二者之间重建“互为主体性”的平等关系,以此激活与重构社会学的内部合法性与外部合法性。布尔迪厄甚至认为,作为一种自我指涉的批判性思维,反思社会学应当成为社会学认识论的根本性向度和社会学研究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布尔迪厄、华康德,2015:91)。环境社会学自然亦不例外。在全球环境问题日趋严峻而环境社会学总体上不能及时有效地回应环境危机、介入环境治理的情势下,也许环境社会学比一般社会学所面临的合法性危机更加强烈。在这个意义上,以反思社会学为视角重新回答“环境社会学为何”与“环境社会学何为”这两个元问题显得尤为紧要和迫切。前一问题关涉到环境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学科品格、知识旨趣和价值关怀;后一问题关心的则是环境社会学沿循何种路径来实现其知识旨趣、彰显其学科品格、体现其价值关怀。二者在内外两个向度上构成了环境社会学的合法性源泉。本文通过回答上述两个问题,以期澄明环境社会学合法性危机的病理,并在此基础上探寻因应和超越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