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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政策下保障女性就业
2017年03月08日 08:2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黄桂霞 字号

内容摘要:就业权是妇女实现自身解放与发展的前提,是实现其他社会权利的基础,平等就业、自主择业是女性就业权的核心。生育及养育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女性的就业机会和就业质量,使得男女在公共领域的平等难以实现,而“全面二孩”政策可能会加深这种影响。2010)、“生育保险取消户籍限制对女性生育权益的影响”.生育影响女性职业发展生育对女性就业质量和职业发展有较强影响。制度与家庭支持可保障女性就业生育保障可以较好地保障女性就业权。政策保障女性就业为更好地保障女性就业权,缓解生育与女性就业和职业发展的冲突,需要在我国女职工就业保护经验基础上,借鉴国外工作—家庭平衡政策与生育女性就业权保障经验,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女性就业权保障策略与措施。

关键词:生育;女性就业;影响;职业发展;企业;产假;保障女性;保险;怀孕;培训

作者简介:作者单位: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

  就业权是妇女实现自身解放与发展的前提,是实现其他社会权利的基础,平等就业、自主择业是女性就业权的核心。职业女性既是劳动力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人力资源,又作为主要责任者承担着人类自身的再生产。生育及养育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女性的就业机会和就业质量,使得男女在公共领域的平等难以实现,而“全面二孩”政策可能会加深这种影响。本文使用的数据和案例来源于以下三次调研:“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2010)、“生育保险取消户籍限制对女性生育权益的影响”(2014)、“‘全面二孩’对女性就业权利保障影响研究”(2016)。

  生育影响女性职业发展

  生育对女性就业质量和职业发展有较强影响。首先,因统计性歧视,用人单位会少招甚至不招女性,生育掣肘了女性的职业选择和发展空间。倪某,女,哲学博士,有一个11个月的儿子,出版社聘用编辑,从事该工作3年,不用坐班,但收入低、专业不对口。谈到生育对工作的影响,她说,“怀孕生育时总是想找个时间比较宽松、不是很累的工作,比如事业单位,以方便怀孕、生育和养育孩子。带孩子的压力大,等孩子上幼儿园后就会更多地考虑个人的职业发展。”其次,生育影响了女性培训、进修机会的获得等,导致人力投资减少、人力资本贬值、薪酬福利待遇降低等。访谈发现,生育期的女性普遍认为备孕和生育期间对工作和个人能力提升影响很大,女性怀孕、产假期间,被调岗、降薪的情况相当普遍。黄某,女,孩子7个月,“从怀孕开始就被调岗,生完去上班还降了薪水,绩效都直接扣除”。调查数据显示,已生育女性培训/进修的机会(23.8%)明显低于已婚未育女性(38.1%)。

  “全面二孩”政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女性就业和再就业机会。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有的企业会通过间接询问家庭结构了解生育二胎的意愿,有的企业会直接问是否有要二胎的计划,女性在招聘市场上被拒的现象增加。周某,女,重点高校2017年博士应届毕业生,为了方便找工作,以延期毕业一年的代价在博士期间生了孩子,没想到赶上“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又面临了新的困境,应聘的大部分企业明确表示单位工作压力相对较大,不建议要二胎。其对在业人员的直接影响体现在再就业机会的减少甚至丧失。萧某,女,某民企财务管理人员,已在本岗位工作6年,有一个4岁的女儿。她说她现在想换工作,但去心仪的企业面试时,会被问到对于生育二胎的想法,“其实,我现在并没有生育二胎的想法,但企业还是会担心”。

  制度与家庭支持可保障女性就业

  生育保障可以较好地保障女性就业权。社会统筹的生育保险因分担了企业雇佣女性的成本,包括二胎生育的成本,有效化解了女性怀孕、产假期间的风险,较好地保障了女性的就业权。数据显示,产假期间收入与产前差不多的女性职业中断率仅为产假期间没有收入的16.1%。生育保险也部分化解了二胎生育对企业效益的影响,从而更好地保障了女性就业权。张某,女,某高档酒店人力资源管理总监,从事该工作6年。“我们企业生二胎的都按照生一胎的待遇。企业开支也不是特别大。企业也觉得,这方面工作做好了,能够让员工更喜欢这份工作。”

  工作经验和婴幼儿照料支持可以缓解生育对女性的影响。工作经验在降低二胎生育对女性职业发展方面作用较大。生育二胎的女性一般已工作了一定时间,企业需要的特殊技能水平已经较高、经验也比较丰富,能为企业创造较高的效益,其人力资本价值超过了生育二胎给企业带来的成本,企业愿为其生育提供相对宽松的工作环境,以此留住这部分人才。比如根据情况调整怀孕员工的工作量和任务安排,提供灵活的办公时间和方式,在家、在线办公。这种工作方式既可以减轻生育女性的工作负担,又缩短了女性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便于女性更快地返回工作岗位,同时又不影响团队整体绩效。调查数据显示,婴幼儿照料能得到家庭支持的女性职业中断的可能性更低;孩子三岁以前白天的主要照顾能得到家庭支持的女性参加培训/进修的机会(28.4%)明显高于没有得到家庭支持的女性(17.3%),收入也更高。

  政策保障女性就业

  为更好地保障女性就业权,缓解生育与女性就业和职业发展的冲突,需要在我国女职工就业保护经验基础上,借鉴国外工作—家庭平衡政策与生育女性就业权保障经验,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女性就业权保障策略与措施。一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就业原则。将已有反歧视法律中的各项原则尽快落到实处,比如实施男女同工同酬,招聘、晋升、培训等坚持男女平等原则等,增强女性就业权保障制度的可操作性。二是完善生育保障制度。一方面设置灵活的产假制度,统一的男性带薪陪护假、男女共享育儿假,减少产假对女性就业选择的限制;另一方面政府根据雇佣女职工人数给予企业一定的生育保险补贴,降低企业雇佣女性的成本,减轻就业性别歧视。三是政府、用人单位、家庭共担责任。政府一方面最大限度地提供质高价廉、方便可及的托幼服务;另一方面通过税收优惠/雇佣补贴以及合理的贷款优惠等,减轻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雇佣女性的负担。用人单位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和办公方式,比如错峰上下班、在家办公,不仅保障女性权益,也增强企业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还可以缓解交通压力。家庭中的男性更多承担婴幼儿照顾和教育培养责任,给女性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社会生产。四是增加女性人力资本投资。为生育女性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职业指导,培训内容和方式针对女性的个人需求与工作需求,适当考虑照顾婴幼儿的特殊需求。女性一方面做好生育安排,另一方面做好职业发展规划,注重个人能力提升和人力资本的保值增值。

 

 (作者单位: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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