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明清才女群体在江南地域社会兴盛一时。何以地域社会对才女群体的异质性予以容忍与包容?本研究从社会认知的角度指出,作为新的社会范畴,“才女”呈现出了与“女子”不同的范畴内容,个体性才华成为其重要内容,才女成为在认知上难以确定的陌生人,这给家庭空间和地域社会的秩序生产带来了威胁。围绕着“才女”的范畴定义过程,德、才色都在争夺“才女”范畴的代表项,才女群体与地域社会的权力争夺在微观层面的认知范畴中展开。最终,“才女”成为“才德色兼备”的“女子”, “才”成为“才女”与“女子”的主要群体边界,而“德”成为“才女”与“青楼”的主要群体边界。在“才女”范畴确定的过程中,才女被要求安于家庭空间秩序,而地域社会对才女的认知和相应的规训也体现出有别于其他“女子”弹性的一面,“才女”对家庭空间和地域社会的威胁被消解,她们不再是认知意义上难以确定的陌生人,而成为“女子”的亚类型:才女,成为可以被认知、分类和预测其行动的社会成员。
关键词:才女;江南地域社会;明清;社会认知;群体边界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张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复旦大学新闻学院(Zhang Jie,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 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 School of Journalism, Fudan University)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陌生人’的社会学研究:基于不确定性的视角”(编号:10YJC840087)的阶段性成果。
【内容提要】明清才女群体在江南地域社会兴盛一时。何以地域社会对才女群体的异质性予以容忍与包容?本研究从社会认知的角度指出,作为新的社会范畴,“才女”呈现出了与“女子”不同的范畴内容,个体性才华成为其重要内容,才女成为在认知上难以确定的陌生人,这给家庭空间和地域社会的秩序生产带来了威胁。围绕着“才女”的范畴定义过程,德、才色都在争夺“才女”范畴的代表项,才女群体与地域社会的权力争夺在微观层面的认知范畴中展开。最终,“才女”成为“才德色兼备”的“女子”, “才”成为“才女”与“女子”的主要群体边界,而“德”成为“才女”与“青楼”的主要群体边界。在“才女”范畴确定的过程中,才女被要求安于家庭空间秩序,而地域社会对才女的认知和相应的规训也体现出有别于其他“女子”弹性的一面,“才女”对家庭空间和地域社会的威胁被消解,她们不再是认知意义上难以确定的陌生人,而成为“女子”的亚类型:才女,成为可以被认知、分类和预测其行动的社会成员。
【关键词】才女;江南地域社会;明清;社会认知;群体边界
一、 前言
明清两代,江南地域社会出现了一个很特殊的现象就是才女群体的兴盛。一方面,明清江南地域社会处于一个封建礼教强化的时期。因为女性主“内”,对于家庭这样一个中国社会最重要的社会空间的秩序生产非常重要,所以江南地域社会一方面强调女性在家庭空间中的三从四德,官方与民间都不遗余力地褒扬贞妇、节妇,宣扬“女子无才便是德”的道德秩序,强调“内外有别”的空间秩序,在空间上将女性禁锢在家中;而另一方面,却又出现了相当多的才女群体,强调女性个人的才华、性情,才女们结伴出游,与士人交往、唱和,在很大程度上越出了当时社会对女性的社会规范约束。然而地域社会和其秩序维护者士绅群体对于才女群体的这种“越轨”,却持一种包容甚至某种程度上的鼓励姿态。
对于才女的文学交游,文学研究者已经作了大量的研究,这类研究数量众多,这里不一一赘述,然而作为一种社会心理现象的对才女群体的社会认知与接受,目前的研究甚少,仅许周鹣从吴地文化的特点予以了论述①,然而这种论述也是从江南社会的文化习性来论述的,并没有考虑到社会心理层面。
明清两代作为一个群体出现的才女,既然在当时的江南地域社会中其行为被容忍与接受,在社会心理层面,就意味着“才女”作为一个社会范畴已经成为当时人们社会认知的一部分,从而在与才女交往时,这一范畴才能被启动、激活,成为人们对才女的认知框架和行为图式。②
在社会认知意义上,“才女”在当时对于江南社会的成员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认知范畴,在人们与才女交往时,人们无法用已有的“女子”范畴中所包含的内容和社会性规范来与之交往,而必须在交往实践中发展出新的范畴,因而“才女”的群体范畴的定义也处于不断的修正争夺中。明清江南社会才女群体的出现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其在认知层面,作为一个范畴群体③,具有什么样的群体特征和刻板印象,这些群体特征和刻板印象是如何与中国社会中已有的女性范畴发生交集和冲突的?这些认知范畴中的交集和冲突又如何体现了才女自身和地域社会的精英在“才女为何”的定义上的权力争夺?进而,才女群体作为一个认知范畴被确定下来以后,对于地域社会的运行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这些社会—心理问题在以往的才女研究中被忽视,本研究尝试从社会认知的视角,对这些问题做出历史社会学的回应,从而在视角和问题意识上丰富目前的才女研究领域,对于才女群体与江南社会之间的复杂互构关系予以社会心理学的初步探讨。
明清虽有女学,然而其内容主要为修身养德,是对“三从四德”的强调。而才女们的“才”强调的却是性灵诗词的文才,在内容上是大相径庭甚至是对立的。而当时江南社会才女群体的兴起以及士林领袖对女才的鼓励,在一定程度上混淆和动摇了“女学”的内涵,以至于史学大家章学诚因为不满袁枚等收女弟子而撰写《妇学》澄清两者的关系。
饰时髦之中驷,为闺合之绝尘,彼假藉以品题,或誉过其实,或改饰其文,不过怜其色也,无行文人其心不可问也。呜呼!己方以为才而眩之,人且以为色而怜之,不知其故而趋之。愚矣!微知其故而亦且趋之,愚之愚矣!女之佳称谓之静女,静则近于学矣。今之号才女者,何其动耶?何扰扰之甚耶噫!④
章学诚的这番批评中有三个信息值得重视:第一,当时才女的标准主要是强调诗文的造诣。第二,当时才女们与男性文人交往很广泛、很活跃。第三,才女们往往有色。这三点与传统社会对“女子”这个社会认知范畴的社会规范性内容构成了不一致。传统社会对“女子”这个社会认知范畴的社会规范是:第一,男主外、女主内,女性不能流动,家庭空间是女性主要活动的空间。第二,男女有别,女性除了家人外,不能外出与男性交往。第三,女性重妇德、妇工,为未来执掌家务、孝敬公婆做准备,为传统社会的上下义务性关系生产服务,而才、言、容等个体性的特征对女性来说并不重要。
通过比较,我们发现,章学诚笔下的“才女”所具有的特征与地域社会和家庭空间对“女子”的要求相去甚远,甚至是完全对立的,动与静、才色与德、“才女”跟陌生男性交往与“女子”跟陌生男性隔离,“才女”在认知范畴上构成了与传统的“女子”的不一致,才女群体是一种与遵循传统社会秩序和规范要求的“女子”具有不一致性的新的女性群体。
那么,章学诚对当时“才女”这种与社会空间对女性的秩序和规范的不一致性的概括与批评是否属实呢?明清时期江南的才女群体是否具有这种与其他“女子”之间的不一致性呢?如果是,这个新的群体范畴的代表项内容和与其他女性群体的群体边界究竟是什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