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农村人口老龄化、家庭空巢化背景下,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受到了严峻挑战,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应运而生。然而,如何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在运用SWOT分析法客观描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优势、劣势、机会和面临威胁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的战略组合,即生活照料的S-O战略、医疗护理的W-O战略、精神慰藉的S-T战略。有针对性的发展战略选择有利于提高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均衡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村;居家养老服务;SWOT;分析;战略选择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王晓亚(1983- ),女,河北省曲阳县人,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在读博士生,主攻农村养老问题;孙世芳(1964- ),男,河北省无极县人,经济日报农村新闻部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理论研究(北京 100054);许月明(1956- ),女,河北省易县人,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农业经济理论研究(河北 保定 071000)。
【内容提要】在农村人口老龄化、家庭空巢化背景下,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受到了严峻挑战,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应运而生。然而,如何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在运用SWOT分析法客观描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优势、劣势、机会和面临威胁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的战略组合,即生活照料的S-O战略、医疗护理的W-O战略、精神慰藉的S-T战略。有针对性的发展战略选择有利于提高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均衡持续发展。
【关 键 词】农村;居家养老服务;SWOT;分析;战略选择
[中图分类号]F3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14)02-0094-04
人口老龄化是当代世界所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中国的老龄化水平在1999年已超过了10%,老龄化已成为21世纪中国的基本国情。国家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农村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5.4%,比全国13.26%的平均水平高出2.14个百分点[1]。农村人口老龄化不仅使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机构养老面临挑战,还催生了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农村居家养老的核心是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这不仅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当前农村老龄化问题的理想选择。然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供需失衡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认清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内部情况和外部运行环境,选择具有针对性的发展战略,以实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均衡可持续发展。
一、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SWOT分析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由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精神慰藉等内容构成,与传统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相比,既有自身的优劣势,也有外部环境带来的机会和危机。本文运用SWOT分析法,从优势、劣势、机会和面临危机四个层面客观描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外部环境要素。
(一)优势分析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旨在建立一个支持家庭养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家庭养老与社区服务的有机结合。其优势在于:(1)整合养老资源。养老资源不仅指传统的养老资金,还包括养老生活中所需的各种资源。柴效武认为,养老资源是政府、社会、社区、家庭等养老主体所拥有的能够对养老事业带来实际效用,并有助于其发展的一切资源[2]。首先,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突破了传统家庭单一供给主体的能力局限,强调政府、社会、社区和家庭等多元养老主体共同参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3]。其次,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整合政府的制度资源、社会的人力资源、社区的设施资源和家庭的亲情资源,构建为老服务的社会支持网络。(2)符合养老意愿。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不会将老人束缚在敬老院、养老院,而是让老人居住在家或熟悉的社区中享受养老服务。居家养老的农村老年人可以享受上门服务,还可以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享受社区及社会提供的养老服务,具有便利性强、舒适度高、自由度大的特点,符合农村老年人“落叶归根”的传统养老观念[4]。(3)降低养老成本。在“未富先老”的农村社会,只有开发出与农村老年人消费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产品,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养老服务的福利性。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就具有低成本优势:一方面,农村居家养老不需要建设供老人居住的院舍,还可以利用闲置的校舍、空房等资源建设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从而降低硬件建设成本;另一方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专兼职人员主要是经过培训的当地农村妇女,志愿者队伍主要由低龄健康老年人构成,就地取“才”式的服务队伍建设,既解决了就业问题,又降低了软件建设成本。随着养老成本的降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费用也会相应降低,使中低收入水平的农村老年群体也能消费得起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最大化。
(二)劣势分析
中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仍处于试点起步阶段,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利用频度相对较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与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1)服务内容单一。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老年人对服务的需求由物质层面扩展到精神层面,由生理需求延伸到社会需求。然而,受资金和管理经验限制,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呈现出服务内容单一化倾向。而且由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信息反馈机制尚不健全,导致需求信息不能及时、准确、有效地传递给服务供给方,造成养老服务供需错位[4]。(2)专业人才短缺。由于农村居家养老组织缺乏吸引、培养和使用专业服务人才的有效机制,一方面受地域条件限制,城市人不愿意到农村去;另一方面,农村当地从业人员存在文化程度低、专业技术差等问题。面对农村老年人对专业化养老服务的强烈需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还存在数量不足、水平不高的问题[5]。(3)行政色彩浓厚。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目前主要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横向上,没有与其他部门形成有效的分工合作机制,社会组织所拥有的养老服务资源也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纵向上,基层组织作为各项工作的落实机构,承担着过多的行政职能,无暇监管居家养老服务的运行[6]。
(三)机会分析
居家养老之所以成为一种适应国情、符合民意的养老模式,是因为它找到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突破口,实现了各方利益的“多赢”。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广受农村居民青睐,则是由其外部机会所决定的。主要表现在:(1)养老服务需求剧增。随着子女外出务工以及居住距离的拉大,弱化了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由此激发了农村留守老人对社会养老服务的需求。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目前尚不完善的条件下,越来越多的高龄老人、留守老人将陷入“养老风险”之中。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可以其低成本、高质量的服务来填补农村养老服务市场的空白。(2)城镇居家养老经验。通过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形成了政府主导下的社区提供模式、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及“物业养老”模式,并都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一方面印证了居家养老服务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也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了借鉴。(3)养老服务政策支持。2011年12月,民政部下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指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2013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8条规定:“应当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并就近为老年人提供服务。”2013年9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特别提到:“要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推进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这些政策从城镇开始,过渡到城乡统筹,最后出台专门针对农村的养老服务政策,逐步推动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四)面临危机分析
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上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和家庭养老服务三种方式,且三者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竞争态势,因此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开始产生受到其他养老服务挤占市场的危机。具体表现为:(1)家庭养老仍占主流。虽然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但受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大部分农村老年人对“家”有着深厚的感情,家庭养老比例高达64.2%[7]。可见,家庭养老将会一直是农村主要的养老方式,并挤占部分养老服务市场。(2)专业化的机构养老。机构养老虽然存在高收费低服务、缺乏家居认同和亲情滋养等问题,但公办养老机构拥有资本优势和专业优势。由政府出资兴建与运营,不用自负盈亏,且具有价格优势,并且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可以吸引专业护理人员加入,使其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8]。(3)民办养老机构介入。民办养老机构依靠其多样化、高效率服务弥补公办养老机构在数量和质量上的不足,分割了一定的市场份额。这些竞争对手展开的市场份额之争,给起步阶段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既带来了挑战,也使其面临发展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