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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家庭继替——兼论中国农村家庭的区域类型
2014年05月21日 07:15 来源:《思想战线》2014年第3期 作者:陶自祥 桂华 字号

内容摘要:家庭继替是指子家庭从母家庭中分离过程,分析母子家庭间的更新和替代,能够展示出农村家庭的性质。本文提出的家庭三元素用于分析中国北方、南方和中部家庭的特质,通过不同地区农村家庭继替过程对比,抽象出三种不同家庭模型,进而结合区域农村社会性质,建构出中国农村家庭的区域类型。

关键词:农村家庭;继替;家庭模型;区域类型

作者简介:

  摘要:家庭继替是指子家庭从母家庭中分离过程,分析母子家庭间的更新和替代,能够展示出农村家庭的性质。本文提出的家庭三元素用于分析中国北方、南方和中部家庭的特质,通过不同地区农村家庭继替过程对比,抽象出三种不同家庭模型,进而结合区域农村社会性质,建构出中国农村家庭的区域类型。

  关键词:农村家庭;继替;家庭模型;区域类型

  作者简介:陶自祥,华中科技大学在读博士,讲师;桂华,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后。

  一、提出问题

  如古德所言:“家不是单一的概念,很难用简洁的语言来加以概括”。但相对合理的界定家庭概念,却是家庭研究必不可少的工作。关于中国家庭含义的界定,概括起来,主要是沿着两个方向展开的:一是家庭社会学的研究;二是文化学和人类学的研究。家庭社会学研究一般是将家庭看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将由父母子“基本三角”构成的核心家庭作为基准,从结构的角度区分了数种家庭类型,以之分析当代或者历史上的中国家庭形态及其变迁。在探讨各地家庭生活差异时,借鉴现代化理论,将空间上的差异现象化约为结构性的家庭类型差异,并将其解释为由经济发展水平造成的家庭现代化程度差异。这种研究思路将家庭化约为社会学意义的一般组织,忽视了中国家庭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复杂内涵,掩盖了不同地区农村家庭性质而非结构的差异。

  与此相异的文化人类学关于家庭的研究,侧重分析中国家的文化意义,将家看作一种抽象社会结构模式,试图从具体的亲属制度和家庭结构中抽象出具有一般意义的家(族)文化,并“类”“推”到中国的社会结构、宗法制度、家国关系、国民性等。这类研究抓住了中国家庭的某些本土特质,但在研究方法上存在演绎有余而实证性不足的问题,无法提炼出关于中国家庭的分析性概念和理论框架,无法运用于当下的实证研究,并且在这类研究中,家是什么这个问题没有得到清晰回答。

  近年来,我们在全国十余个省市农村考察家庭生活时发现,既不能用以核心家庭为基准的家庭类型标准分析不同地区农村家庭差异现象,也不能用泛文化意义的家来分析市场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家庭实际样态和变化过程。那么,关于农村家庭的研究,还需要从纷繁复杂的家庭生活现象中,提炼出农村家庭的一般构成要素,抽象出认识中国农村家庭的基本理论。基于这样的问题意识,本文选取农村新老家庭继替为分析对象,以各地农村调查经验为基础,通过分析家庭继替机制,提炼出认识农村家庭的理论框架,并尝试性地分析中国农村家庭的区域差异。

  二、家庭继替

  (一)从分家到继替

  分家是自秦代以来确定的一种民间习惯,当下中国农村还普遍践行。分家是指上一辈家庭(本文称之为母家庭)的消亡,和下一辈家庭(本文称之为子家庭)的产生,是中国家庭延续的关键环节。分家能展示出整个中国家庭制度,因此,国内外对中国家庭研究的学者,几乎都关注过分家。

  家是一个“同财共居”的生活单位,分家即这个单位解体。分家则是解读家庭继替的重要机制,而传递这一机制的内涵通常是分伙房,也就是农民所说的“另起炉灶”,所以分家又有“分火”、“分烟”、“析烟”等称谓。尤其很多少数民族,火塘是家屋的象征,如侗族传统里,说“一个家”就是“共用一个火塘”,分家就是“本家”(原家)与“分家”(新家)通过分火塘仪式表征出来的。在家庭制度下,正常家庭发展到一定阶段,就要分裂为年轻的子家庭。这个子家庭要成长为同母家庭一样性质,成为村庄生活中相对独立完备意义的家庭,需要较长的时期,分家只是其环节之一。关于分家的研究,主要涉及分家标准、分家原因、分家时机、分家方式、分家的后果与功能等内容。

  本文同样关注分家现象,与既有的研究不同,本文研究对象不局限于“分爨、分财、分居”这一分家微观过程上。在我们看来,分家就是村庄社会中一代代家庭的更新更替。微观的分家过程能够生产出社会学意义上家庭,但还有复杂的内容无法在传统的分家研究中展示出来,比如,分家之后的家庭关系、社区意义上的门户独立、人情关系的继承和更新等。传统的分家研究集中关注家庭内部的财产分割和关系重构,而本文将研究对象扩展到一个社区意义上的家是如何生成出来。分家不单是“分爨、分财、分居”,还涉及到子家庭如何成立,父权如何更替,新家庭如何立门户等。此过程包含了承继和更替的意义,因此,本文将其概括为家庭继替。

  (二)家庭三元素

  学者们对家庭下定义时,一般要列举家庭有哪些组成要素。比如,家庭社会学将家庭基本构成要素看作是“父母子”;杨懋春认为“人和土地”是构成中国农民家庭的两个基本要素,家庭不外乎是由人和物两种要素组合。本文所谓的家庭三元素不是组成家庭的要素,而是分析家庭的三个指标。在当地的语境下,一个子家庭从母家庭中分裂出来后,就逐步具备了下文中的家庭三元素。将家庭继替作为研究对象,就是从一个子家庭成长为符合“地方性知识”意义上的家庭的动态过程中来理解家庭的内涵。

  1、财产权

  家庭作为一个“共同维持家计的生活共同体”,财产就构成其基本物质要素。分家的内容之一,就是确定母子家庭之间的财产关系。那么,子家庭成立的标准之一就是获得相对独立的财产权。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写道:

  “分家就是父母将财产传递给下一代最重要的步骤之一。通过这一过程,年轻一代获得了对原属其父亲的部分财产的法定权利,对这部分财产开始享有了专有权”。

  这里具体牵扯到家庭财产权的性质和财产权如何生成两个问题。很多学者已经关注了中国家庭财产权的特殊性,如下认识基本可以概括诸多关于中国家庭财产现象的描述:“在大家庭中,家庭财产一般是共有财产,不存在夫妻和个人的财产问题”。有学者曾以农民的土地祖业观来分析农民意识中的财产权性质时发现:“中国的产权是一种非排他性的、非可转移性的,建立在血缘基础上,通过代际更替和兄弟分家实现对物的占有和使用,并以维护财产永恒存在的产权形式,在财产实践上,“祖先”、“我”、“子孙”是一并出现的,财产主体是由这三重人格共同构成的,并组成随时间绵延的‘家族’”。换而言之,农村家庭的财产权主体是家庭而非个体,男性家长是代替整个家庭行使财产处置权。因此,俞江批评了滋贺秀三所持的“家父的家产所有权”的观点。从实践中看,家父对财产的支配也是受限制的,除非他是站在维持家庭生活的立场上,否则家父处置财产行为就要受到非议。若将母家庭看作是一个财产权主体,那么,子家庭立户就包含了其相对独立财产权生成过程,分家立契只不过是财产权转移的确立仪式。分家仪式与实践中的财产权确立并不一定是同步的,本文以实际财产权控制过程,来分析子家庭的成长经历。

  2、伦理责任

  家庭继替关涉两代家庭之间的关系,类似于费孝通提出代际之间的“反馈模式”,它体现了中国家庭伦理特征,即父母有责任生育、抚养子女,而子女有责任、义务孝敬老人。这本质上是母家庭与子家庭之间的关系。它不单纯是一种物质交换关系,还包含了文化社会意义,具有强制性和规范性,故称其为伦理责任。

  美国学者贝克尔“力图用物质交换的工具理性框架去分析婚姻、生育、离婚、家庭内的劳动分工和其他非物质行为”,实际上是将饱含文化内涵的家庭生活庸俗化为一般经济行为,很难解释中国家庭的伦理责任关系。中国农民生育行为就不是出于经济算计,而是为了家庭延续香火,如杨懋春所言“中国农民最关心的事情是家庭延续”。农民“过日子”最根本的动力来自于完成家庭的延续,其表现形式就是“生儿子传宗接代”。成立家庭就是为了生儿育女,就是为了抚育出下一代家庭。因此,延续家庭就构成中国家庭继替的根本机制,母家庭的全部价值在于为子家庭成长服务。

  与父母对子女的近乎无限责任相比,子女对父母的责任要小的多。尽管中国文化将“孝”放在很高的地位,但在物质资源相对紧张的农村家庭生活中,资源配置首先是要满足于子家庭的成长,形成“恩往下流”的总体形态。不过,完成对年老父母的基本赡养义务,是家庭能够延续下去的基本前提。也就是说,子家庭对母家庭也要承担伦理责任。母子家庭之间相互责任的实践形态,就表现为农村家庭生活中的代际关系。

  3、社区性家

  农村将新家庭的产生称呼为“成家立户”。所谓成家,即通过婚姻方式组合成为一个结构相对完整的家庭;所谓立户,是指这个新家庭在村庄社区内获得一定独立位置。立户就是立门户,是在社区公共生活、人情往来、互助合作中,成为一个独立完整的行为主体。我们在关中地区调查时,发现如下风俗:村庄中的孤寡老人,会通过别人介绍收取“义子”,且“义子”都是拖家带口的,这些外地的“义子”会搬到本村与老人一起生活,承担赡养义务,并继承土地、房屋财产,获得村庄生活资格。人们将这种现象成为“顶门户”,因为“八百里秦川”自古比较富庶,收取“义子”比较容易,“顶门户”就变成一种风俗。这个现象也说明成家和立户的差别。当然,“顶门户”是一种非常态现象。农村家庭要变成社区意义上的家庭,就要经历“立门户”的过程。如果说母家庭是一个社区性家,那么,家庭继替就意味着子家庭从母家庭的“庇护”下脱离出来,获得独自参与社区公共生活的资格,成为一个新的社区性家。

  从社区性家的角度看,分家与立户并不同步。基于社区性家,可以提出三对关系:一是母子家庭的关系,即子家庭如何从母家庭中剥离出来,独自参与社区交往,且母家庭如何退出村庄交往;二是多子家庭中,兄弟分家后家际关系如何处理。兄弟家庭关系既具有“一家人”的色彩,也具有社会关系色彩,因此,可以分析兄弟家庭间是如何交往的;三是家与熟人社会的关系,分析社区中家庭之间的交往互动所形成的村庄社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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