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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共享发展理念推进民生建设
2015年11月30日 13:3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吴楠 字号

内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报南京11月 27日电(记者吴楠)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共享发展,而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推动共享发展的落脚点。在11月 26日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第九届学术大会“民生政策与民生幸福”学术聚焦专场上,与会学者表示,推动共享发展,就是要在民生建设领域不断有所作为、有所突破,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十三五”时期,江苏省深入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应完善民生制度安排,进一步调整财政投资结构,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特别是农村基层一线,多做一些“可以为”、“必须为”的事,让百姓更多地感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从而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

关键词:共享发展;江苏省;民生建设;制度;农民工;保障;学术;民生幸福;现代化;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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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报南京11月27日电(记者吴楠)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共享发展,而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推动共享发展的落脚点。在11月26日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第九届学术大会“民生政策与民生幸福”学术聚焦专场上,与会学者表示,推动共享发展,就是要在民生建设领域不断有所作为、有所突破,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共享发展,就是通过补齐短板,让人民群众共享中国现代化的发展成果,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留死角。”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旺洪提出,共享发展的核心是通过国家层面上的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为每一个中国人提供个人全面发展的基础性条件;共享发展的关键在于民生建设上的有效制度安排。他认为,只有形成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共享发展的连续性、规范性与强制性。当前,推动民生建设应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把民生投入作为实现共享发展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

  江苏省委研究室副主任陈向阳认为,应创新和改善民生制度安排,把“民生共享”发展理念落到实处。“十三五”时期,江苏省深入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应完善民生制度安排,进一步调整财政投资结构,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特别是农村基层一线,多做一些“可以为”、“必须为”的事,让百姓更多地感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从而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邹农俭提出,农民工群体中应成长出一批中等收入者,这不仅是城镇化的必然,也是现代化事业成功的标志。为此,社会政策应当着力于构建具有现代化理念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在收入分配改革中增加劳动所得比重、重视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处理好农民转移过程中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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