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社会主义;极端自由主义;批判;诺奇克;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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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作为一位笃信平等的大学教授,G.A.科恩毕生致力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捍卫和发展马克思的学说。20世纪70年代西方关于正义问题的大争论催生了他的“政治哲学转向”,而鼓吹极端自由主义的诺奇克正是其社会主义的满腔愤怒和分析哲学手术刀式的锋利剖析所集中指向的标靶。段忠桥教授的这篇文章(其完整版将于近期刊发于《中国社会科学》,敬请读者关注)从“自我—所有权”命题出发,清晰地呈现了科恩对诺奇克所做出的“毁灭性”批判,使我们得以透过科恩那看似不动声色的冷静分析,一睹这位将“良心”与“理智”融为一体的社会主义者的战斗英姿。
自政治哲学在20世纪70年代复兴以来,自由与平等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当代西方政治哲学家激烈争论的核心问题。在这一问题上,坚持捍卫资本主义的自由至上主义学者声称,自由与平等是两种冲突的理想,而就它们的冲突而言,自由应比平等更可取;主张改良资本主义的自由主义学者要么认为平等与自由之间不存在真正的冲突,要么认为如果它们之间确实存在冲突,自由应当让位于平等,因为正义要求平等,而正义高于所有其他政治价值;提倡实现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则要求一种基于消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激进的平等主义和以此为前提的实质性的自由。在这三方的争论中, G.A.科恩对诺奇克的“自我—所有权”命题的反驳非常值得我们关注,前者依据严谨的逻辑分析提出了使后者难以回应的诘问,从而在分析哲学层面为社会主义的平等原则奠定下难以撼动的学理基础。
1 对不平等的辩护基于两个前提
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中,诺奇克基于他的“自我—所有权”命题,即每个人都属于他自己,因而没有义务为任何其他人服务或生产,从而将资本主义的不平等说成是对每个人做自己愿做的事情的自由的反映。他还进而论证说,平等的实现只能以不正义为代价,因为保证和维持平等必定要侵犯人的“自我—所有权”。
科恩指出,诺奇克写作《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一书的目的是,“利用为社会主义者、自由主义者,以及诺奇克一类支持自由市场的右派分子共同赞同的自由,来为使社会主义者感到气愤和自由主义者感到担忧的不平等辩护”。由于诺奇克把“自我—所有权”视为其理论的核心,所以,他从不认为没有财产的无产者的不自由与他坚信的自由在资本主义社会盛行的观点相矛盾,因为每天被迫出卖其劳动力的无产者仍是自我的所有者,而且事实上,为了出卖劳动力,无产者也必须是自我的所有者,因而,就此而言,他仍是自由的。
诺奇克是如何从自由出发为不平等做辩护的呢?按照科恩的说法,诺奇克是从下述两个前提出发的。
第一个前提是“自我—所有权”原则。诺奇克对第一个前提的论证如下:(1)没人在任何程度上是其他人的奴隶。因此(2)没人为其他人完全或部分所有。因此(3)每个人都为自己所有。因此(4)只要不损害其他任何人,每个人都必须有做他想做的事的自由,而且无需帮助任何其他人。
第二个前提是,处于自然状态的外部世界不为任何人全部或部分所有。从诺奇克对第一个前提的论证本身,人们无法得出广泛存在的不平等是正当的结论,因为当不平等开始出现时,人们拥有的肯定不是对自身的权利,而是对外部事物的权利,而后者是不能从对第一个前提的论证推导出来的。这样,要确立对外部事物的权利,诺奇克就需要一个进一步的前提。对此,诺奇克论证说,处于自然状态的外部世界是先于人类而存在的,因此,尽管第一个前提包含每个人生来就拥有对自己的自然权利,但没有人生来就拥有对外部事物的任何自然权利。这样说来,任何人确立的对外部事物的任何权利,都必定源于对他自身权利的运用,而就对外部事物的初始权利的形成而言,是凭借每个人的占有一定数量天然资源的权利,条件是他不因此而损害任何人。在这里,不损害任何人的占有不过是(4)中认可的“天赋自由”的一个实例。简言之,第二个前提是:(5)外部世界,在其处于自然状态时,不为任何人全部或部分地所有。而(5)与(4)合起来能推断:(6)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积聚不受数量限制的自然资源,只要他不因此而损害任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