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治理科研不端行为应从科研环境入手的理念已是学界的基本共识,营造负责任行为的科研环境已成为科研诚信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笔者梳理了我国学者对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这些研究提出了当前我国影响科研不端行为的科研环境核心构成因素,包括六项:科研不端监督惩治机制不完善、科研评价机制的不合理、科研诚信教育的缺失、科研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普遍性规范的失范、道德风气有待净化等。德国科学委员会基于对德国的科研不端治理状况的调查统计和国际比较,提出了针对德国科研环境的治理建议与我国的情况高度耦合,或许可以为我国的科研环境治理提供借鉴与启示。
关键词:科研诚信;科研不端;科研机构;德国科学委员会;科研环境;惩治;研究;调查;评价;科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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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科研不端行为应从科研环境入手的理念已是学界的基本共识,营造负责任行为的科研环境已成为科研诚信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笔者梳理了我国学者对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这些研究提出了当前我国影响科研不端行为的科研环境核心构成因素,包括六项:科研不端监督惩治机制不完善、科研评价机制的不合理、科研诚信教育的缺失、科研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普遍性规范的失范、道德风气有待净化等。上述科研环境的核心构成因素,除道德风气属软环境外,其他五项均属体制、规范的原因,具有具体可操作性,是科研环境构成因素的“硬件”; “硬件”与“软件”虽相对分离,但又相互支持、相互影响,共同制约着科研诚信建设。德国科学委员会基于对德国的科研不端治理状况的调查统计和国际比较,提出了针对德国科研环境的治理建议与我国的情况高度耦合,或许可以为我国的科研环境治理提供借鉴与启示。
科研不端的调查和惩治应与对机构的评估、资助挂钩。我国要求调查和惩治科研不端的呼声已久,有关主管部门已相继出台了多个文件,但我国科研不端调查和惩治机制还需要完善。随着国际特别是国内科研管理和科研评价机制的转型、竞争性科研资助投入的迅猛加大,科研人员的急剧增多等因素的交互作用,使我国科研人员的竞争压力空前加大,加上其他一些不利因素的影响,科研不端的发生几率增大成为内在趋势,有关部门必须重视和有所作为,采取具体措施,推动和保障科研不端调查和惩治机制的建立。但是从我国的具体实施来看,只有部分高校和研究机构出台了科研诚信促进条例或科研不端治理办法,只有极少数高校和研究机构成立了科研诚信委员会,专门的科研不端调查部门几乎没有。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明确提出,建立科研不端调查的“专门岗位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学术诚信和不端行为举报相关事宜的咨询、受理、调查等工作”。这一办法要落到实处,需有具体的措施和制度的保障。德国科学委员会提出,把高校和科研机构预防和处理科研不端的建设与能力,作为高校与科研机构评诂的条件,以及高校与科研机构获得经费资助的条件,这是一个值得思考和借鉴的办法。
对研究成果的评价应采用质量为主的综合评价指标。对科研人员个人的科研成果的评价本身就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加之“关系评审”、“权威影响”等因素的影响,对科研成果的评审仅靠同行评议或专家评审是不可取的。对同行评议或专家评审的应用必须有相应地监督、约束机制或辅助手段。德国科学委员会建议,采用质量为主、多种指标综合运用的办法,除了看引用指标,还要看出版物与科学成果的内容和其他指标,如专利、获奖、创新、在该领域的重要研究机构访学、国际学术活动等。我国学者提出的“代表性作品”质量评价法,较之单一的论文数的评价法是一个进步;如果与其他评价指标综合运用,如专利、获奖、创新、在该领域的重要研究机构访学、国际学术活动等,应当是更适宜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