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底,广西南宁市宾阳县露圩镇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这一荣誉的取得,与露圩镇全力促进民俗文化发展、积极打造民俗文化品牌是分不开的。
露圩镇位于宾阳县东南部,全镇总人口3.7万人,其中壮族人口约占87%,是宾阳县名副其实的“壮乡”,当地壮族群众因穿着多以蓝色为主色调,故被称为“蓝衣壮”。一直以来,当地传统节日以农历“四月初八”、“三月三”最为热闹,民俗活动丰富多彩。
2004年,露圩镇党委、政府将“四月初八”圩逢节更名为“露圩镇民俗文化艺术节”,成为“蓝衣壮”展示民俗文化风情的大舞台。多年来,艺术节的连续成功举办,促进了当地优秀民俗文化的传承发展,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同时,露圩镇专门成立了“蓝衣壮文化基金会”,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帮助下,筹集资金用于开展蓝衣壮文化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工作。目前,露圩镇“蓝衣壮”民俗文化已被确定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四月初八”圩逢节已经申报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库利村被南宁市民委定为“南宁市五言壮欢民俗山歌文化传承基地”。
除了“露圩镇民俗文化艺术节”外,每逢“三月三”、元旦、春节等其他重要节日,露圩镇党委、政府都会积极筹划文体活动, 组织民俗文化文艺队开展义务演出。自2004年以来,以“政府号召,社会支持”的模式,露圩镇共收到捐款累计34万元,为各项民俗活动的成功举办提供了扎实的保障。
在举行重大活动期间,露圩镇党委、政府利用展演、板报、宣传单、座谈等方式,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一步巩固了全镇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发展民俗文化,露圩镇还组织民俗文化表演团体的代表人士到武鸣、横县等地观摩当地的民俗文化,相互借鉴学习。该镇民俗文化文艺队编排的“蓝衣壮”山歌《情歌选段·敬茶歌》节目,获得了2010年南宁市乡村社区文艺大展演总决赛二等奖,并多次代表宾阳县参加南宁市统战系统文艺汇演、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绿城歌台”等演出活动,打响了露圩“蓝衣壮”民俗文化品牌。
2010年,库利村被南宁市民委列入市级民族文化示范村进行建设,在露圩镇商会的大力支持下,该村筹资近60万元,陆续建设了篮球场、民族文化楼,硬化了600多米的村路。露圩镇党委、政府经过多方联系,邀请专家来指导山歌文化活动,并以该村的自然风光为依托,分层次开展民俗文化建设。2008年,由该村民间歌手收集整理的《迎客歌》、《哭嫁歌》两首山歌入选《中国壮族百首民歌集》。
在推进城镇建设工作中,露圩镇将民俗文化与旅游开发结合起来,将其融入到城镇建设之中。通过统一规划、统一立面、统一格调的方式,建成3条壮乡特色仿古骑楼精品街;投入30多万元建成了占地15亩的露圩民俗文化广场。由于露圩镇在推进民俗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具有良好的发展优势,宾阳县委、县政府已将该镇列为“十二五”期间全县重点建设的个民俗特色集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