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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召开各分会负责人联席会议
(2017年9月22日)
9月22日上午10时,受国史学会会长朱佳木委托,学会副秘书长赵明新主持召开了国史学会各分会负责人联席会议。两弹一星历史研究分会韩圣品及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张学举、高等院校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耿化敏、农垦史研究分会张春阳出席了会议。学会办公室副主任卜岩枫及办公室秘书尤丽娟参加了会议。三线建设研究分会负责人因出差,委托尤丽娟代表。
会议共进行了四项议题:一、通报了总会前九个月工作情况和年底前工作安排;二、听取了各分会汇报前九个月工作情况和年底前工作计划;三、传达和重申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社会团体二级机构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四、通报了学会网站的筹办和微信公众号申办及运行情况。
会议强调,全国性社会团体下设分支机构,不再经民政部审批,而由社会团体自行决定,是国务院简政放权的举措之一。这一方面增强了社会团体设置分支机构的自主权,另一方面也加大了社会团体自身管理的责任。总会认为,各分会成立以来,在依据章程开展活动、自我管理等方面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这样那样一些不符合民政部有关规定的情况。为此,总会重申和决定如下:
1、社会团体不得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凡各分会未经总会批准下设的分支机构应即刻停止一切活动,并予以注销。
2、各分会不得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办经营性公司、进行经营性活动。
3、财务相对独立的分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政制度及税收政策,管好用好资金,不得有违反上级财务规定的现象发生。
4、各分会应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财务决算及本年度财务预算,经分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总会财务。
5、各分会应在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经分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总会办公室。
6、各分会如有重大事故发生,要及时向总会报告事故经过、处理情况。如有工作计划外的重要活动安排,要按照一事一报原则,提前向总会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活动。
7、各分会要按照章程及有关规定按时进行领导机构的换届,其主要领导人任职年龄要符合民政部有关要求,且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或10年),换届前要将换届工作方案及拟任职的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人选名单,报经总会审核批准。
8、各分会今后要向总会缴纳管理费用,以抵消总会财务管理上的各项开支,金额另拟。
9、各分会今后应精简社会聘用人员,尽量返聘退休人员,以补贴形式发放劳务报酬,并提倡义务劳动,以降低办公费用。
10、各分会今后要明确一名与总会之间的联络员,如有重要信息、重要文章需在总会简报、内刊、网站上发表,由各分会负责人签发后,报送总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