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拉斯基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想以其独到的见解闻名于西方世界。他的基本价值理念是:要实现政治民主,自由与平等不能一时分离;要实现政治民主,必须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要实现政治民主,必须以法治作为保障。这些深刻的民主学说不仅在西方政治民主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对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亦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拉斯基;政治民主;参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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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拉斯基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想以其独到的见解闻名于西方世界。他的基本价值理念是:要实现政治民主,自由与平等不能一时分离;要实现政治民主,必须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要实现政治民主,必须以法治作为保障。这些深刻的民主学说不仅在西方政治民主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对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亦具有现实意义。
关 键 词:拉斯基;政治民主;参与;法治
作者简介:徐木兴,浙江大学社会思想研究所博士生,浙江理工大学讲师,研究方向:中外政治思想。
中图分类号:D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11)02-0184-05
在现代性的政治视野中,民主早已作为一种具有积极价值的社会政治理想而被人们孜孜以求。作为人类在长期历史发展实践中的一种理性选择,政治民主的发展水平标志着人类社会的文明程度与进步状况。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民主化的不断发展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当下,我们正处于建设民主与法治国家的重要时期,重温英国著名政治学家、民主社会主义思潮奠基者拉斯基(Harold J. Laski, 1893-1950)关于政治民主的论述,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建设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一、自由与平等:政治民主的价值核心
自由与平等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政治价值理念。依悉尼·胡克所说,民主主要包括两个基本概念——政治平等和政治自由。拉斯基也认为,自由与平等是政治民主的基础,两者“与民主国相待而不能一日离”①。一个国家的自由、平等如何,体现了这个国家的政治民主的成熟程度,是其政治民主化的重要标志。
作为自由主义的坚定捍卫者,拉斯基承续了自由主义的传统定义,认为“自由”是指人的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免受强制和阻碍。与此同时,拉斯基也对传统定义进行了扬弃,认为“所谓自由权,就是在现代文明中,保障个人幸福所必需的社会条件的存在,不受任何限制的意思”②。拉斯基所倡导的是,自由不仅是个人免于束缚,而且是个人的自由发展。“社会上各种制度的作用使一个人抱有一种创造性的希望,鼓励他去完成一项使他感到有重要意义和欢欣鼓舞的事业,那么这个人在社会上就是自由的了。”③ 可见,拉斯基把自由看做每个人都有不断创新的意志,都有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机会。同时,他还把保障个人人格不受侵犯看做是自由的先决条件,认为“在一个人知道最高权力所作出的决定不会侵犯他的人格的国家里,自由是存在的”④。
拉斯基承认,自由主义作为一种哲学,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而产生的,在一定意义上说其主要功能就是为商业文明中的私有财产提供意识形态上的保护。就性质而言,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是一种消极的自由。拉斯基认为,自由“几乎在每一个重要方面由于我们生活于其下的经济制度的内在关系而成为它的限制”⑤,它“保护一个特殊的所有制阶级及其附庸,使他们免受权利之来源的人民大众的侵犯”⑥。而且,在此社会,“一个公开表示反资本主义的人,将非常难于寻找工作。他们恐怕触恕雇主、雇客和委托人,不敢怀抱‘危险思想’。而雇主阶级所掌握的用人权利和经济力量,威胁了舆论,阻挠了民主政治”⑦。因而,广大民众难以获得真正的自由。但另一方面,拉斯基明确指出,相异于资本主义社会,在民主社会主义社会里,自由权利是能够得到保障的。在这个社会里,自由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之上,物质产品十分丰裕,人们不再为生活而担忧,产生了一种“新的机会天地”的心境,形成了一种不愿被陈规旧习束缚的心理,这就“为自由的概念开辟了新的个人和制度的前景”⑧。因此,在民主社会主义社会里所形成的“自由概念是积极的”⑨,体现了一种主动的精神。
拉斯基认为,自由的内涵是宽泛的,应涵盖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教育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等内容,其中,对言论自由应予以特别关注。在他看来,言论自由是衡量国家民主的标准,“一个国家的品质的最好指标,就在它能够容许人们对它进行自由批评的程度。因为这意味着国家对公众意见的敏感和消除人民疾苦的志愿,从而使国家巩固和扩大公民对它的忠诚”⑩。“一旦禁止言论自由,禁止对于社会制度的批评,就会走向专制的道路”(11),“自由的本质就危险了”(12)。
拉斯基也意识到,平等与自由一样,既是人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也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平等与自由“非唯不相反对,而且相辅相成”(13),“要使自由权能够向着指定的目标进行,重要的条件是必须有平等”(14)。“自由概念和平等一分离,便非常空虚了”(15),“自由便不能存在”。那么,何谓平等?“平等者,非待遇同样之谓”,“亦非酬劳同样之谓”。(16) 人类是生而就有差异的,生后又因境遇和教养的不同,更加深了差异的程度,因此人们的待遇和酬劳不可能完全相等。平等主要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平等意味着同等的机会,即“平等的观念显然就是置身于同等地位的意思,这就是尽可能给每一个人都有同等的机会去运用他所具备的才能”(17)。第二,平等意味着同等的权利。也就是说,社会“在作出影响他的决定时,他会想到凡是任何其他公民所具有的法律权利,他也同样具有;社会对于不同的人们作出不同的待遇时,那些原则也必就可以用共同的福利原则加以说明的”(18)。这意味着,“凡他人以国民资格所享之权利,我即以同等之资格享受同其广狭之权利”(19)。没有一个人的权利会因另一个人的权利要求而遭受牺牲。同时,拉斯基也深谙没有自由的精神,就没有平等的可能,没有平等的意识,也就不可能得到自由的社会状态。换言之,不平等则不民主,不民主则不自由,对自由的否定“必然要引起冲突,冲突的代价是自由的毁灭;而人类失去自由,人类的人性赖以维系的那些素质也就同归于尽”(20)。
由上述不难看出,拉斯基关于自由、平等与政治民主的阐释虽充溢着理想色彩,不乏偏颇之处,但总体而言仍极具启发性。当下,虽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完善使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政治取向都发生了深刻的转变,自由、平等的现代政治理念通过各种渠道已经广泛地出现于社会政治生活中,但更多的还是停留在机制层面,还没有作为一种文化心理和自觉意识真正深入到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因此,对中国来说,主动吸收人类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把自由平等的原则真正体现于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还需要更多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