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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对文物安全终身追责
2018年01月30日 14:13 来源:国家文物局 作者: 字号
关键词:安全工作;监管;实施意见;严打;考核;督察;指导性文件;违法行为;文物管理;文物收藏

内容摘要:1月 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下一级政府年度考核,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测评,纳入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县评选。《意见》结合山东文物安全工作实际,从全面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监管、严打严防文物违法犯罪,加大督察力度、严肃责任追究三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补充,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山东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意见》全面落实了文物安全工作责任,要求各级政府负起主体责任,“县及县以上政府建立健全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文物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文物安全重大事项”。

关键词:安全工作;监管;实施意见;严打;考核;督察;指导性文件;违法行为;文物管理;文物收藏

作者简介:

  1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下一级政府年度考核,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测评,纳入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县评选,纳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审查、评估,纳入消防安全考核等考评体系。

  该《意见》是山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意见》结合山东文物安全工作实际,从全面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监管、严打严防文物违法犯罪,加大督察力度、严肃责任追究三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补充,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山东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意见》全面落实了文物安全工作责任,要求各级政府负起主体责任,“县及县以上政府建立健全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文物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文物安全重大事项”,明确规定了文物、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宗教事务、公安、海洋与渔业、海关、工商、旅游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文物管理使用者的直接责任。《意见》要求,要提高监管能力,明确具体机构及专职人员,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各项监管工作全过程记录;严打严惩文物违法犯罪,严厉整治文物法人违法行为。《意见》提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面实施“文物安全天网工程”,以强化科技支撑。在《意见》第三部分,提出了加强督察工作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明确规定对严重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或原生环境、国有博物馆等文物收藏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等十四种情形,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予以严肃追责。 (鲁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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