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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高职产教融合创新思路
2015年12月07日 12:54 来源:《辽宁高职学报》2015年第6期 作者:海洋 字号

内容摘要:产教融合,将学校教学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的校企合作长效合作机制是加速高职教育发展的必要条件。校企双方长效合作的关键在于利益平衡。从我国职业教育实际出发,归纳总结并分析了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的特点;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出发,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进行分析。借鉴现有高职院校一些有益做法,提出了人才培养层次提升、设立“双班主任”制、建立合作成果转化平台等推进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创新的思路。

关键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产学研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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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产教融合,将学校教学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的校企合作长效合作机制是加速高职教育发展的必要条件。校企双方长效合作的关键在于利益平衡。从我国职业教育实际出发,归纳总结并分析了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的特点;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出发,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进行分析。借鉴现有高职院校一些有益做法,提出了人才培养层次提升、设立“双班主任”制、建立合作成果转化平台等推进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创新的思路。

  关键词:高职教育 校企合作 产教融合 产学研结合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吹响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号角。在领导重视、改革力度大、相关部门组织参与协作、加快发展的大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任务和要求,从而明确了我国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为我国职业教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明了发展的方向与任务。高职教育,作为培养高级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主力军,应该牢牢把握服务发展,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高职院校如何开展校企合作,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是我国当前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办学的体制机制将是高职院校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与办学特色的主要内容。

  一、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历史演进概述

  世界职业教育模式有三种:学校模式、企业模式和学校企业合作的模式。国外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主要有两种体制模式:学徒制和合作教育。在学徒制研究中,主要是德国的双元制为主,近些年关于英国、澳大利亚等现代学徒制的研究也逐渐深入。对合作教育研究是从高等教育开始的,美国高职的校企合作是以学校为主、企业参与为辅的合作方式,双方通过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项目的方式进行合作。企业可以通过改善学校教学设施,帮助学校提升教学质量的方式参与合作,如捐赠资源、提供技术支持等;也可以直接参与教学,如企业提供工作岗位、科研项目等。在合作关系上,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又有“以企业为主的校企合作”和“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两种形式。德国和日本多以企业为主的校企合作,英国和澳大利亚一般是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这些研究显示:建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应注重政府功能的主导地位,统筹规划与协调;注重政策制度形式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完备的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的法规体系;运行机制应建立长效的企业参与,增加职业院校与企业利益关联度;管理体制上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应参与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分工合作[1]。

  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从企业办学到企校分离再到引企入校。现阶段大力倡导校企密切合作,产学研结合、产教融合,开展了校企合作的模式、校企合作的深度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的课题研究。1991年,第一次在文件中出现与“校企合作”相关的表述,一段时间内产教融合多是为了解决办学资金上的困难。1999年,“产教融合”的内涵发生变化,鼓励学生在实践中掌握职业技能,强调职业学校与企业在教学上的合作。2002年,企业与职业学校开始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办学,开展“订单”培训。2004年,首次明确“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标志着“校企合作”在政策中的定位。2005年,确立了“校企合作”一词的在政策文本中的基本表述形式,即: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2010年,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中,“校企合作”的表述形式得到延续。2014年,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分别用了三个“重要”和两个“坚持”描述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明确了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必要性和发展方向。

  我国相关学者也对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展开深入研究,相关文献数量、具体内容、学科方向也在不断地发展,涉及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方向,实践性、经验类论文的层次明显提升,理论性明显增强[2]。但研究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模式研究多而体制机制研究少,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探索,以个案及实证性研究为主[3]。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已有一定的基础,包括“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工学结合”模式、“2+1”教学实践模式、“实训—科研—就业”合作模式、全方位合作教育模式、结合地方经济全面合作模式等[4]。

  二、我国高职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

  (一)以体制机制创新,促“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

  新中国成立初期曾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过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以后更逐步确立了教育与生产劳动之间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共同发展的关系。高职院校应以“就业为导向”,定位“培养技能型人才”,这正是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基础[5]。但是,目前我国职教人才培养层次局限于中职和专科,限制了人才的进一步发展,使得许多人在观念上认为普通教育优于职业教育。通过体制的创新,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层次,应该大力发展应用技术大学,形成包含中职(中专)、高职教育(专科)、高职本科、高职研究生教育的多梯级职业技能型人才成长通道。同时,应该在招生录取时单独设置“技能高考”,而不是通过普通高考选择生源。招生对象也可以是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企业工作人员,这对企业员工的素质提升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拓宽了校企合作的内涵。

  应理顺各学历层次的培养目标,避免目前的中职与高职课程设计、技能训练等内容设置上的重复。改革现有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将不同培养层次的学历证书与技能证书相对应,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结合,做到知识和技能的协调发展,将学员的在校教育作为企业的职前教育,并做好其与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适时整合各部门颁发的多种职业资格证书和授予证书部门的资质,让职业教育规范化、有序化,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作用。

  (二)完善运行机制,加强校企合作工作的管理

  高职院校首先应构建科学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制定相关规程,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年会,共同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创新工作,不断完善校企合作管理体制与机制。要成立学院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和协同工作部门,建立校企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分专业校企合作见面洽谈会制度,建立有效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励机制等,旨在通过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校企合作的正常实施,科学地组织管理校企合作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协调解决各种问题,彻底清除“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从而保证校企合作工作顺利开展。

  (三)依据利益相关理论,学校与企业在动态中寻找利益平衡点

  经济发展为职业教育发展奠定基础。职业教育通过实现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促进经济发展。任何一个企业都有许多利益相关者,彼此之间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各种层面的职业院校都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企业能否良好地生存、能否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它能否有效地处理与每个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与他们组成一种联盟。就企业而言,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与资本专用性和治理结构紧密相关的。

  就职业学校而言,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存在人才失真的风险,即:培养的学生不符合企业的预期目标,这就需要树立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合作的基本目标,找到双方的利益点,实现共赢。一方面,高职院校在合作中要在招生、教育教学模式、办学模式等方面根据企业实际实现变革。另一方面,高职教育在于“高度”。如果没有高校研究和高校文化作为支撑,高职院校就会底气不足,而社会的认同度更是会降低。高职院校应该积极做好教师的培训转型,鼓励一线专业教师参与校企合作,并做好教师双师资格培养、输送、职称评定等基本保障准则。

  (四)校企合作内涵建设

  1.整合现有资源,开展基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目前,高职院校已经普遍建成了一批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可以将相关专业现有资源整合在一起,开展实施项目合作,以此为纽带,开展学生的基本技能训练,由学院教师和企业工程师做顾问,设置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在学生中选取项目经理和项目员工,将企业环境和企业理念与学校教育教学环节连接。

  2.在现有“订单式”培养模式和“冠名”班中开展“双班主任”制

  传统的“订单式”培养模式和“冠名”班往往是学校一方一头热,开班时候热热闹闹,毕业时候冷冷清清,企业参与很少。若想保证双方在人才培养上的质量,必须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配备企业班主任的方式开展校企合作,企业参与教学实施过程,与负责学生日常管理的校内班主任共同管理指导学生的理论学习、技能实习实训和顶岗实习,使企业人员深度参与教育教学过程,向学生介绍企业的最新动态,保证学生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与现有教育的同步养成,增强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适应性。企业班主任可以从学校中经过签约来到该企业工作的毕业生中选择,让学院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更为密切。校内班主任应由专业教师担任,且教师应到相关企业进行实践锻炼,最好在合作企业中设置“教师工作站”,共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双师队伍。

  3.建立双向平台,校企合作持续的成果转化

  由市级科技部门牵头设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科研成果转化服务机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制定高校与企业合作的规划设计。高职教育主要服务地方,它的区域性很强,这决定了它最基本功能是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匹配,根据地方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政产学研市”的有机融合。高职院校的研究能力是学校教育综合能力的重要标尺,依托区域经济,建立一个研究平台,增加高职的“高”度,深化校企合作,还可为知识产权转让保驾护航。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与经验[6]。对于市属职业院校不能单独与本市企业完成的科研项目,应鼓励邀请研究型大学共同设置科研中心。逐步建立起政府宏观调控,促进各部门有效沟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产学研结合的校企合作创新体系。另一方面,该机构可以通过网站等途径定期或不定期发布企业技术难题征集和高校科技成果等信息,使相关学校和企业可以随时获得有效的信息,增加校企合作的机会。

  参考文献:

  [1]魏明,郝理想,孙芳芳.我国职业教育产教结合的模式演进与机制创新[J].教育与职业,2012(2):11-13.

  [2]任焕霞.产学研结合—高职院校发展的必由之路:访中国高教学会产学研合作教育分会会长朱传礼[J].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2006(10):17-20.

  [3]耿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11.

  [4]易丽.试论我国校企合作的变式:基于技术本科人才培养的思与行[J].职业技术教育,2010(10):24-25.

  [5]肖坤,卢红学.高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3(14):118-119.

  [6]邱开金.产教如何才能水乳交融[N].中国教育报,2014-03-03(07).

 

  (作者单位: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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