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关于教师招聘问题的探讨争鸣乃至诟病,由来已久, “需要的教师招不进来,招进来的又不适合当教师” ,已成为近年来教师招考聘用中一个广受关注的议题。
关键词:教师;招聘;招考;面试;基层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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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参加乡村教师招聘的大学生在进行面试。 王辉富 周继斌 摄
中国教育报1月13日相关报道
关于教师招聘问题的探讨争鸣乃至诟病,由来已久,“需要的教师招不进来,招进来的又不适合当教师”,已成为近年来教师招考聘用中一个广受关注的议题。
近日,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时,强调要“健全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在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这一实施办法中,也明确提出“完善教师招聘方式”:从2016年起,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可以县(市、区)为单位,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按照教师专业标准和任教学科设置考试科目,重点考察教师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合理确定招聘时间,一般每年3月底前启动报名工作,6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县(市、区)探索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招聘教师(中国教育报1月13日头版头条对此进行了报道)。
这看似并不起眼的一段话,涉及教师招聘的问题和改革的措施明确、具体,政策改革的问题针对性很强,引起了基层教育管理干部、校长的关注和“点赞”,也引发了当前对教师招聘相关问题的讨论和进一步思考——教师招聘谁来做主、考试过程如何设计、考试内容依据什么、考试时间如何安排、怎样具体组织实施才能更有利于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等一系列问题。
追问1 教师招聘谁来做主?
澄清各方诉求,明确各方责任,进行系统设计
一所学校需要招一名语文教师,经教育部门同意,报编办批准,有50多人报名参加当地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通过笔试后,选出前三名进入面试,之后确定人选再进行体检。这样公开透明的教师招聘,最后的结果却是,9月1号开学在即,学校等来的却是人社部门无奈的通知:没有选出来校任教的教师。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原来,进入教师招考第一关笔试环节前三名的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只是他们众多选择中的一个,与此同时,他们还报了很多其他职业的岗位,最终“另谋高就”了。
“这样的情况并非个案,很多学校都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山东省东营市胜利二小校长王爱东说,“整个招考过程没有教育部门、学校的人员参与,学校作为用人单位不能直接与应聘人员交流,不能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和职业取向,使那些并不喜欢、也不适合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直接进入关键的笔试环节,而笔试的内容又以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等公共科目为主,难以起到专业的鉴别作用,结果却是那些热爱教育、有着优秀教师潜质的人才,失去了从事他们所喜爱工作的机会。”
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现行教师招聘机制的局限性。在教师招考中,学校这一具体的用人单位、教育主管部门以及相关的人社、纪检等监管部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扮演何种角色、行使何种权力、承担何种责任,都需要有与教师这一特殊职业招考要求相适应的明确界定。
“教师招聘工作以人社部门为主,而人社部门对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缺乏了解,往往致使9月份开学时,招聘的教师还不能到位。”山东临淄一中校长孙正军说,“此外,教师招聘全省统一笔试,市区人社部门对教师专业要求和专业素养标准不熟悉,对教育教学实践环节不清楚,也导致部分招聘教师不适应教学需要。比如招聘足球教师时,其中本应对其进行1000米体能测试,实际考试时考的却是让其展示跑步要领。”
“教师招考改革是教师聘用改革的一个环节,是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部分,它与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教师退出机制紧密相连。”山东省教科院教师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许爱红说,“在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师管理实行‘县管校聘’的大背景下,教师身份正在经历从‘单位人’向‘系统人’的转变,应对教师招考制度进行系统思考和设计。”
许爱红认为,在公共政策领域,任何改革都是各方利益的博弈。目前教师招考主要涉及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学校作为用人主体的作用固然应该被尊重,但同时也应澄清相关各方自身诉求,明确各方责任。
“由于教师自身的专业性特点,招考中应该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人社部门监督’的原则,既保证招考的专业性,也保证其公平公正性。学校作为用人单位,也应积极澄清自身诉求,对所需教师的标准作出明确说明,对教师招考中的具体细节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许爱红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