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希望改革的举措能够落到实处,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为民办教育寻找一条可持续的路径,这是所有专心于国家教育的社会力量的共同心声。
关键词:民办教育;教育;调查;办学;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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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4.8万多所,在校生达4000多万人。民办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有24所民办学校年检不合格,并确定2015年为民办教育治理年。这些民办学校在哪些方面不合格?应如何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发展?请看记者调查。
最严年检,问题五花八门
未经许可随意超审批范围办学、办学场所不符合要求、财务管理不规范等
“问题五花八门:未经许可随意超审批范围办学,甚至有个别机构违规开设全日制学前班;有些培训机构未经验收和许可随意变更办学场地;没有独立的办学场所,租用学校教室、酒店或企业会议室作为培训场地……”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局长孙自文介绍说。
兴庆区是宁夏民办教育机构最集中的区域,辖区内已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共175所。“我们组织了4个由幼教集团牵头单位组成的幼儿园年检考核小组、4个由辖区教育专干组成的培训机构年检考核小组,分别按照《兴庆区民办幼儿园年检考核细则》《兴庆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考核细则》,对园舍设施、师资条件、组织与管理、科学保教、卫生保健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核。”孙自文说。
在此次年检中,兴庆区不合格培训机构8家,自愿申请停止办学5家,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8家,停止办学的1家。
在银川市西夏区,同样有机构在年检中吃到了“红牌”,被取消了办学资格。“主要是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账目不清,收费行为不规范等现象。” 西夏区教育局局长张冰说。
“这次年检实行了逐校检查的方式,对办学规范、社会声誉好的办学机构进行表扬、宣传,对于办学不规范的机构,则要求整顿整改。同时公示年检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今后还将对无证的民办非学历办学机构,借助办事处、居委会和村委会进行拉网式排查,掌握第一手资料,进一步采用联合执法等手段进行严格管理。”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罗向红说。
源头治理,提高准入门槛
公职人员必须与办学“脱钩”,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得收取未向社会公示的任何费用
2009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陆续出台了《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和扶持政策,鼓励发展民办教育。据统计,6年来宁夏民办幼儿园从234家增加到471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人数从2615人增长到10388人;各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发展到417所,比2009年增长109.11%。
随之而来的,是民办教育机构的鱼龙混杂,各种不规范问题也浮出水面。
“多数民办教育机构对办学的远景规划和近期目标还不够明确,部分机构的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建立的规章制度不切合学校实际,操作性较差,落实不到位。”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张治荣表示。
2015年8月1日,宁夏《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资金、场地、师资、收费问题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擅自分设、合并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9种违规办学行为及处罚方式做出了明确规定。”罗向红介绍说。
《办法》同时要求,公职人员必须与办学“脱钩”。在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请办学,公办中小学在职人员不得作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专兼职教师和专职管理人员。同时,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得收取未向社会公示的任何费用。
《办法》还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就是要发动各方面力量,对民办教育进行规范,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张治荣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