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联合工作小组日前发布《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2013年度报告》(简称《报告》),将职校生的实习安全问题,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根据教育部选取的80万例样本分析,2013年每10万名实习学生发生一般性伤害的约为78.65人,其中导致死亡的约为4.69人,明显高于2012年每10万名实习学生中约39.9人发生一般性伤害,3.96人死亡的统计数据。
关键词:职校学生;实习生;人身安全;实习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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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教育学院教育技术系主任夏军指出,当下职业院校普遍存在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不对口、实习内容与教学目标不一致以及岗位层次过低、地点分散等问题。“学生的实习预期目标与现实状况存在较大落差,导致学生思想消极,极易引发事故。”
事实上,职校生实习意外事故频发,并非今天才有。那么,这个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为何“久攻不下”?
“问题难解,根源在于迟迟没有建立长效制度。”浙江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王振洪指出,实习安全风险管理的机制薄弱,导致很多学校没有制定具体的实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于实习生不受《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保护,很多企业对管控实习生的安全风险不够重视。
“作为既是学校教学、又是企业工作的一项具有特殊性的培养环节,学生实习理应实行学校和企业‘双主体’的协同管理,但实际上这种管理恰恰是处于‘单主体’或者‘无主体’的状态。”王振洪说。
实习安全制度到位了吗?
应尽快完善法律政策
为职校生实习撑起安全保护伞,已不能“一推再推”。
“避免出现意外,应让教师更多地参与到学生的实习之中,改变‘放羊’式实习的局面。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以最快的速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许冠群说。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田秀萍表示,职业院校应缩短教育与产业的距离。具有企业工作经验的教师应逐步达到60%以上,新进教师必须为具有企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不允许高校毕业生直接到职业院校任教,更不能担任专业带头人。
在王寿斌看来,保障职校学生实习安全,工作重心应在防患于未然,而不是过度依赖偏重事后理赔的“联合投保”。“教育主管部门应强化学校的实习安全保障责任,实行院校长负责制。学校也应当把这一责任逐级分解到具体的教师身上,强化实习前的企业考察、学生培训和流程完善,使校企双方共同承担保障学生实习安全的任务。”
“校企应建立长效安全教育机制,将安全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就业、创业和职业生涯教育,提高适应社会和岗位要求的能力。”田秀萍强调,教学管理部门应有专人负责安全教育和安全督导,消除以实习保险替代安全教育的思想。同时,要将安全课程作为必修课开设,让学生建立安全意识。课程结束后,学校要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技能进行考核,未达标者不得参与实习。
“事实证明,将实习落实在与学校有紧密合作的企业,一般很少会出现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而到松散、分散的企业实习,安全形势则不容乐观。”王振洪表示,要从根本上扭转这种情况,还是要依赖于健全的校企合作机制。
“归根结底,尽快完善学生实习的法律律政策体系,将学生实习安全工作纳入法律轨道,才是维护学生实习安全的根本途径。”夏军强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