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分析大学生自杀原因事关生命,不能不慎重对待,正本清源才能取得预防效果。
关键词:大学生;预防;心理;大学生自杀事件;社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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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大学生自杀原因事关生命,不能不慎重对待,正本清源才能取得预防效果。
2017年,大学生自杀事件接连出现。1月11日,山东大学一女生被发现在出租屋内上吊自杀,被发现时已身亡四天;2月27日,广西大学一在读研究生烧炭自杀死亡;3月4日,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农学院一名大二学生在宿舍内上吊身亡;4月11日,厦门华厦学院大二在校女学生因卷入校园贷选择自杀。(《法制日报》4月23日)
大学生自杀事件频发,引起公众的关注,原因何在,如何预防,又应该由谁来承担主要责任,各路专家各说各话。笔者认为,分析大学生自杀原因事关生命,不能不慎重对待,正本清源才能取得预防效果。
研究自杀原因有三条主要途径,一是生理,二是心理,三是社会。由于人被认为具有自由意志,自杀被认为是自主行为。所以,自杀者的心理动机就被排在原因分析的第一位。其实未必。比如自杀原因排名靠前的抑郁症,就不完全是心理原因。因为抑郁症是一种器质性疾病,绝对不是个人想不开,用心理疏导就能解决的问题。严重者必须就医服药,才能取得疗效,归入生理性疾病更加合适。
至于自杀行为背后的心理原因,讨论很多,但绝大多数只是就现象论现象,看到了自杀前的心理过程,却没看到引发心理变化的非心理因素。讨论了半天,除了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想不出其他办法。而只要背后的原因得不到消除,造成自杀行为的心理纠结就难以消除。
比如,今年以来已经不止一次发生的大学生因“裸贷”遭遇逼债而被迫自杀事件。倘若没有“裸贷”,至少这一类自杀就不会发生。现在对“驴打滚”的贷款利率、违法的高利贷性质和用大学生尊严做抵押的经营手段监管不力,却要求学校“加强大学生教育”,不是扬汤止沸,就是缘木求鱼。放着工厂排放废气不管,只要求个人戴口罩,不会被认为是最愚蠢的治霾对策?
今天的大学生承受的压力巨大,来自方方面面,其中当然有教育乃至学校方面的因素。但更多的是社会原因,教育原因往往只是社会原因的表现形式。应试教育常被认为导致大学生心理脆弱的原因,并因此将其与自杀挂起钩来。其实,教育领域中的激烈竞争只是更加激烈的社会竞争的反映。如果不是对“阶层固化”的焦虑,担心孩子进不了“上层社会”甚至成为“中产阶级”,会有那么多家长逼着自己和孩子一起“头悬梁锥刺股”?如果不是开放金融却疏于监管甚至放弃职守,让“裸贷”泛滥,会有那么多大学生前赴后继上当受骗?
因为大学生的生活环境主要集中在校园内,自杀也主要发生在校园内,所以学校首当其冲成为公众和部分专家眼里的“第一责任人”。其实不然,今天大学生绝对不是“象牙塔”里的修行者,各种商品、各类营销很少有不以大学生为对象的,不是有地方已经开始试点,让大学生“自愿缴纳公积金”吗?连稳定收入都没有的大学生,却要筹资缴纳公积金,这难道不是与把大学生挟持了做人质,让家长掏“赎金”如出一辙?如果有大学生昏了头,家长不给钱,就自己去“裸贷”,最后发生自杀事件,这问题到底出在“公积金新政”“金融创新”,还是学校教育不够上?
大学生自杀只是冰山一角,高速转型的经济和社会环境,才是水面之下风险聚集地。大学的管理者和教师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但过多地将责任归之于大学,只会助长各种恶性“维权行为”,既不利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利于营造大学生良好的成长环境,更不利于找到影响大学生自杀的原因并有效预防之。
(作者顾骏 系上海大学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