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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托管难”学校不能缺位
2015年07月14日 09:14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柯中明 字号

内容摘要:面对“托管难”的现实困境,学校应该主动和家长、社区乃至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发挥学校优势,勇于承担责任,为家长分忧,而不能一推了之。

关键词:学校;缺位;托管难;治理;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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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托管难”的现实困境,学校应该主动和家长、社区乃至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发挥学校优势,勇于承担责任,为家长分忧,而不能一推了之。

  我校的做法就是早开门、晚关门:早上,每天安排3个教师提前1小时即7点半到校(学生上课时间是8点半),这样可以解决一些上早班的家长的困难;下午,安排6个值日老师集中看管4点半后没有家长接送的孩子,一直延伸到晚上6点半,直到每个孩子安全离校。正是这样的一个安排,解决了绝大部分家长的实际困难,我校教师用自己无偿劳动,换来了家长的肯定和称赞。

  孩子之所以被迫送进社会上的托管班,就是因为除此之外,家长别无良策。为此,我们积极联系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同他们一起成立课后孩子活动中心,有效整合了社区资源,把学校教育延伸到社区,使社区教育和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社区义工的组织下,社区服务中心会安排一些学习活动、探究活动、志愿者活动,孩子既开心,家长又放心。与此同时,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我们正联系学校附近的商业中心、体育活动中心等机构,让他们为孩子提供一些“职业体验”角色,使孩子在课余能了解社会、增长知识、拓宽视野,从而掌握学校内无法掌握的知识与技能。

  我们还根据相关规定、利用学校自身优势,顺应社会发展的潮流,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的要求,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了一个非营利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青少年活动俱乐部”。这一社区机构对法人地位、活动安排、资金收取、师资配备、活动质量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使学生的课外托管多了一个合法、高质量、低收费的选择。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证明,家长更加乐意社会多一些这样的合法机构。

  当然,学生课外托管问题,是个综合治理的问题,不是学校一家的事情。但作为校长,我们有责任在孩子的健康成长面前,引领教师发展敬业奉献、爱生如子的师德风范,主动承担责任,整合社会资源,为家长分忧,为社会分忧。

  (作者系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实验小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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