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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与柏拉图道德教育思想比较研究
2014年09月10日 10:25 来源:《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作者:王康宁 于洪波 字号

内容摘要:古希腊“三哲”之一柏拉图与中国传统哲学开山鼻祖老子在道德哲学上各有建树。前者从城邦的角度提出道德的来源,并借助神的力量成功地将城邦的德性移植到个体公民,进而制定出发展公民道德的教育蓝图、内涵与方略,最终培养出“内圣外王”式的道德楷模——“哲学王”。后者则以“道”的自然秉性为依据,将自然天赋的德性与个体应然的美德互为观照,以“道无为”为理论依托,指出了无为的“不言之教”对展开与完善道德的重要意义,最终亦成功地塑造出“自然而为”的道德典范——“圣人”。对二者道德哲学的比较研究,目的在于对“轴心时代”东西两大文明的道德源头予以学理上的探源溯流。

关键词:柏拉图;老子;道德哲学;比较研究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王康宁,女,山东临沂市人,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于洪波,男,山东烟台市人,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山东 济南 250014

  内容提要:古希腊“三哲”之一柏拉图与中国传统哲学开山鼻祖老子在道德哲学上各有建树。前者从城邦的角度提出道德的来源,并借助神的力量成功地将城邦的德性移植到个体公民,进而制定出发展公民道德的教育蓝图、内涵与方略,最终培养出“内圣外王”式的道德楷模——“哲学王”。后者则以“道”的自然秉性为依据,将自然天赋的德性与个体应然的美德互为观照,以“道无为”为理论依托,指出了无为的“不言之教”对展开与完善道德的重要意义,最终亦成功地塑造出“自然而为”的道德典范——“圣人”。对二者道德哲学的比较研究,目的在于对“轴心时代”东西两大文明的道德源头予以学理上的探源溯流。

  关 键 词:柏拉图 老子 道德哲学 比较研究

  一、“明道救世”——柏拉图与老子的共同诉求

  同为“轴心时代”的哲学先贤,柏拉图与老子分别成就了古希腊与古中国“哲学突破”的辉煌,并影响着几千年来东西两大文明的哲学走向。怀特海曾感叹整个西方哲学史都不过是柏拉图的注脚;中国学者亦赞叹老子“实现了中国‘哲学的突破’”[1]334。循着“哲学的突破”①的理路,柏拉图与老子“各不相谋”,却“不谋而合”地均以“理性之思”,勾勒出东西方哲学的纹理与内涵。正是借着二者理性认识的突破,为我们理性地认识及比较二者道德哲学之异同提供了逻辑上的正当引证。

  柏拉图与老子之“理性”的产生有其相似的社会背景,即二者都身处动荡不安的“社会之大变局”,尤以道德沦丧为主要体现。柏拉图曾叹息:“后来他们身上的神性由于经常掺和大量的凡俗而变淡变弱了,他们身上的人性开始占了上风,于是再也不能承载他们的幸运,他们的行为也失去了分寸。有清醒眼光的人明白,他们开始变得愚蠢,因为他们最珍贵的天赋中最美好的东西正在失去。”[2]362-363老子亦认为,彼时“朝甚除,田甚无,仓甚虚”[3]五十三章的社会现实与“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3]五十三章之浮华生活,概因德性之缺失。由是,德性成为二贤“明道救世”之良方。对德性之安定社会、造福众人的价值,柏拉图和老子多有呼吁,都认为德性与个体生死、福与祸、国家兴衰、存亡关系密切。也正是因着这种理性的考量,柏拉图的“理念论”与老子的“道论”虽然都属于形上之思,却都旨在落实于形下之世,最终成就自身的工具价值。

  尽管二者在道德哲学的认识论上存在着迥然差别,但是在“明道救世”的终极价值诉求上却毫无二致。故而对于二者道德哲学从“形上之体”到“形下之用”的宏观比较,可对“轴心时代”东西方两大文明的道德源头达到溯本清源的学术功用。

  二、“城邦到公民”与“自然到个体”:道德的来源及转换

  (一)“城邦与公民”及“自然与个体”:道德来源的殊异

  柏拉图的青少年时期恰处于政权更迭、社会动荡、道德颓废的时代,而他成熟时期的作品《理想国》正是一部探讨国家政治、伦理构想及教育谋略的著作。柏拉图关于“理想国”的蓝图,最初便是以城邦的需要为出发点对德性予以划分而建构的。其要旨涵盖以下诸点:其一,柏拉图的理想国中首先需要统治者,因为城邦中有诸多事务需要统筹与处理。为了能够有效处理城邦事务及维护统治,城邦统治者应该秉烛智慧,概因智慧可以使其统揽大局;他还应该是勇敢、节制的,因为勇敢可以使其果断地做出决策,亦因节制可以防止其私欲的萌生。其二,一个理想的城邦必然是强大的、能够捍卫自己政权的城邦;而城邦的长治久安离不开军人,于是需要一批城邦护卫者。城邦护卫者不同于统治者,他们不需要处理国家事务,故不需要智慧,而勇敢能够使护卫者威武、有胆识,从而在对抗外侵时冲锋陷阵。此外,护卫者还需要具有节制的美德,因为节制可以使得勇敢变得有分寸。其三,城邦的繁荣昌盛离不开发达的生产力,于是就相应地需要一批生产者。生产者创造城邦的物质财富,为推动城邦的繁荣和生活的富足做贡献。生产者必须安分守己,能够脚踏实地从事生产与劳作。为此,他们仅需要有节制的美德便可,因为节制的美德可以遏制生产者的“痴心妄想”,可以使他们安于现状,避免僭越暴乱。可见,阶层越高的人拥有的美德越全面,统治者除了智慧,尚分有护卫者勇敢和生产者节制的美德;护卫者除了勇敢亦具备生产者节制的美德;而生产者作为社会的底层,却没有资格分有其他阶层的美德。最后,为了维护三个阶层之间的关系,使其确保不僭越自己的职责,还需要一种具有统筹并协调三者能力的美德,这便是城邦的正义。正义负责统筹协调统治者、护卫者和生产者三者的关系,使得三者能够在自己所属的领域中各司其职。可见,柏拉图按照城邦的秩序及公民德性价值的高低,勾画出一幅道德层次的蓝图:城邦的正义→治者的智慧→卫士的勇敢→生产者的节制。

  同样,为了使城邦的美德有效地维护城邦,城邦的“正义、智慧、勇敢、节制”四种美德不仅仅对应于每个阶层,亦必须在每个阶层的每个人身上存在和体现出来。于是,柏拉图的道德划分从个体公民的角度来讲,亦包括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四部分。个人的勇敢和国家的勇敢是同一种勇敢……并且在所有美德方面个人和国家也都有这种关系。[4]168而“节制就是天性优秀和天性低劣的部分在谁应当统治,谁应当被统治——不管是在国家还是在个人身上——这个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这种一致性和协调性”[4]152。“在城邦劳动者到高级官员这三个等级中,节制均得到了体现,它犹如产生三和弦的低音,市民无论高低贵贱,都因他而凝聚为一个整体。”[5]103同样,“正义”作为《理想国》中重要的政治词汇,其在城邦和个体中的含义是一致的,“城邦的正义和个人的正义分有的是同一个正义的形式或理念”。[6]131对城邦道德与个体道德予以划分后,柏拉图进而深入个体内部,对个体的灵魂层次进行细化。他认为,个体的灵魂由欲望、激情、理性(分别对应于节制、勇敢、智慧)三部分构成。欲望是灵魂中处于最底层的部分,理性是灵魂的最高层次,且能够控制其下属的欲望和激情。按照柏拉图关于“灵魂转向”只能由哲学家实现的观点来看,灵魂的转向意味着灵魂由欲望、激情层面向理性层面提升,而哲学家拥有最高尚的美德——智慧。这正如施特劳斯所言:“只有智慧统治灵魂其他两部分的哲学家才是正义的,其他人的正义来源于习惯而非哲学,他们灵魂深处渴望彻底的不正义”。[7]45在这里,个体美德中的智慧与灵魂中的理性处于同一层面,勇敢与激情相对应,而节制与欲望相观照。可见,柏拉图对灵魂的分层亦是对个体灵魂道德的划分。相应地,“按照城邦与个人的类推,他(柏拉图)要以城邦中的正义为指导去理解个人灵魂中的正义”[6]122,即灵魂的正义是灵魂各个组成部分的和谐,以及拥有不同灵魂的人按其灵魂的指示本分的存在。

  在《老子》的语境中,“道”是核心词汇,合于道便是合于自然。在老子看来,人类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界最具自然性。“‘自然’一词在现代汉语中主要有两种含义,一是指与‘人类社会’对应的‘自然界’,二是与‘人为’相对应的‘自然而然’,或者说各种自然而然的事物与状态。当然,‘自然’的上述两种概念是同源的,因为‘自然界’是一种最为自然而然的存在。”[8]54《老子》打破人与自然界的藩篱,认为人类可以如同自然界那般“自然”地生活,并指出自然界之自然性对于人类社会和谐久存的重要意义。

  首先,老子对自然性的褒扬体现在:“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纟单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3]七十三章“不争”、“不言”、“不召”、“然”皆是“自然性”的表现,自然界存在于人类视线里也示以人类自然之貌,这种自然性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于人类主观能动性。“善胜”、“善应”、“自来”、“善谋”即是自然性作用的结果,所以虽不争却善胜,不言却善应,不召却自来,看似坦然平静实则善谋,在被动的表面下潜藏着极大的主动性。后句“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则是对“善胜”、“善应”、“自来”、“善谋”的概括,明确指出了自然的统摄性。其次,老子认为人与自然万物有着共同的生存法则,即“道”。第三十九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即是《老子》物种衍生的逻辑。《老子》的生存逻辑带有明显的自然之特点,是一种不加强制的、适生则生的逻辑,同时具有万物“天赋平等”的超前观念。第五章所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以及五十一章“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复之”,亦是对万物由道而生、循道而生的阐述。老子认为,万物的源起、发育、成熟直至死亡均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现象,正如人的行为要合乎人之道,自然界的行为也合乎自然之道,其他外力的强加不会起决定作用。此二章皆以“道”开头,给人的感觉是有“道”这么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来生养万物。然而,《老子》之所以如此强调“道”对于化生自然万物的作用,并不是要将“道”下压至可见或可比拟的状态,而是希望将道之“自然”本性通过逻辑的途径移入人们关乎自然的思维中;抑或说,《老子》所强调的并不仅是谁是谁、谁生谁的模糊概念,其最终目的或许是提示世人:自然界的“自然性”与人性因为“道”的存在是相通的。于是,这便在宏观层面上将自然界之自然性与人性等同。最后,《老子》中多次以自然界中的诸多事物所具有的美德为隐喻,暗示人类应该具有何种德性。第八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夫唯不争,故无尤。”以此指出了水之“不争”、“处下”、“谦卑”等美德,应为世人所珍备。六十四章:“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此以“合抱之木,九层之台”的生成为比,指出了行千里起于一步的道理,既表明了个体应该具有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毅力,又蕴含着善于度量、观察对于维护安定统治的重要性。六十六章以江海为比,指出一个好的统治者该有的美德:“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其要旨在于主张统治者应具有江海的谦卑、居后、处下、不争、包容之美德。七十六章:“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弱,其死也枯槁”。以人类对应自然界之草木,指出了柔弱胜刚强的道理,主张人们应具有柔弱的美德。

  (二)“神”与“道”:道德转换的中介

  如上文所及,柏拉图所要表明的是:人类分由三个不同等级,各个等级因神所赋予的天赋秉性不同而处于不同阶层,各阶层又秉持不同德性;城邦及个体道德是神赋予的,而个体灵魂中天然存在的德性是个体成就其自身的缘由。可见在柏拉图看来,道德由城邦—个体—灵魂的转换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是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神”。从柏拉图最初对早期希腊人所具神性的向往,以及对神性促进个体追求美德的肯定,到其杜撰的人类等级的神话,再到后来道德教育中对于“神”的形象的改造,“神”之不可冒犯的神圣性以及“天赋秉性”在后天的不可逆转性等等,始终为柏拉图所关切,也是他将事先预设的城邦道德转换到个体及个体内部灵魂中的理论和现实依据。

  同样,从对自然界之自然德性的肯定,到对自然界自然性与人性的等量齐观,再到以自然界中诸多事物的自然美德对应人之美德,老子关于自然之德与个人之德转换的整个过程中亦必然存在着贯穿全程的因素,这便是“道”。易言之,自然之德与个人之德的融会贯通须臾离不开“道”的存在。正如有学者所言:“老子道论不过是用以建构这些关于政治和人生学说的‘研究纲领’和‘理论框架’。”[9]57此处所指“纲领”和“框架”皆包含于上述学说形成的过程中,是被构建物,二者本身不会自造,现实中的人们也正是通过所构建的纲领和框架实施行动。基于此,老子的“道论”负载着工具属性。在《老子》中,关于“道”的工具属性的话语可谓比比皆是。如:“道冲,而用之或不盈”[3]四章;“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3]十四章;“孔德之容,惟道是从”[3]二十一章;“执大象,天下往。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3]三十五章;“侯王得一将为天下正,谓侯王无以为证,将恐蹶”[3]三十九章;“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3]四十章;“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3]六十五章等等,不一而足。

  概言之,《老子》开篇及其后“道”的提出,不是将其作为“恍惚”和“玄妙”等规制性的概念去单纯地束缚和教化人们,而是将其作为工具,以其理论意义上的无坚不摧、无攻不克,以其自然德性之无所不包,向下敦促形下之人间德性的完善,向上则“自构”形上之“道”的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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