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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培养“四有”好教师
2016年04月13日 08:16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张烁 字号

内容摘要: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

关键词:教师;培养;师范生;教育;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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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北京4月12日电 (记者张烁)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意见》指出,师范生教育实践是教师教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培养的必要环节。举办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围绕培养适应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高素质专业化的“四有”好教师的目标要求,为师范生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介绍,针对当前师范生教育实践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部在总结凝炼地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意见》,大力推进各地各校师范生教育实践在内容、形式、师资、基地、经费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改革。

  一是将教育实践贯穿教师培养全过程。二是组织开展规范化的教育实习。三是全面推行教育实践“双导师制”。四是建立健全指导教师激励机制。五是协同建设长期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六是切实保障教育实践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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