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930年代前后关于大学教育本质、功能、管理、分布等的学术论争,事实上也是我国知识分子对于大学教育进行理论探索的重要成果。
关键词:国民政府时期;1930年代;整顿大学;学术争论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胡金平,教育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 210097
内容提要:自晚清设立大学始,我国大学教育发展便缺乏科学的计划性。民国之后,由于诸多原因,大学管理一直处于较为宽松的环境之中,数量激增,但同时却隐藏着繁荣背后的危机和紊乱。国民政府出于“规范化”“统一化”“科学化”“实用化”以及“党化”等目的,在1930年代前后开始出台了一系列自上而下的“整顿大学”政策与举措,亦由此引发了朝野上下对于我国大学向何处去的学术争论。1930年代前后关于大学教育本质、功能、管理、分布等的学术论争,事实上也是我国知识分子对于大学教育进行理论探索的重要成果。
关 键 词:国民政府时期 1930年代 整顿大学 学术争论
自京师大学堂开办以来,关于中国大学教育的发展路向问题一直处于探索、争论之中。不仅涉及中国大学模式的取向问题,其中也包括大学教育本质精神的认识、大学制度的建构、大学课程的设置等直接影响我国大学教育发展方向和水平的研究。国民政府在1930年代出台的对于部分大学的撤、并、改等整顿政策,引发了体制内外的极大争论,虽然其中不乏政治立场、利益纠结引发的抗议,但所涵盖的诸如如何认识现代大学功能等方面的学术观点,对于我们进一步总结前人的学术遗产和启示当下,仍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乱象”抑或“兴盛”:近代大学教育的估值
如何评价新式大学开办以来尤其是民国成立以来高等教育的发展成效,是引发当时整顿大学的前提。虽然清末自颁布“癸卯学制”后新教育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在大学教育数量的增长方面依然有限,这既有经济因素的制约,同时与政府严控大学的开办有着密切关系,尤其是对于私人办学控制较严。例如按照《癸卯学制》的设计,大学堂分经学科、政治科、文学科、医科、格致科、农科、工科、商科八科。分科大学之下又有若干“门”的设立。依规定,大学堂设立在京师者须八科齐备,设立在外省者虽然不必全备,但至少须置三科。如此高的开办门槛,不仅涉及财力,还受限于师资,当时确非一般省份所能完成,更遑论私人。到了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宣示预备立宪,因宪政人才紧缺,故学部遂有允许法政学堂独立设立政策的出台,甚至通令各省一律添设法政学堂,宣统二年(1910年)更放开了私人设立法政学堂的限制,“自此以后,法政学堂遍于全国”,①照1911年统计,法科学堂达27所,几占高等学堂的一半。1912年10月,教育部在蔡元培主持下颁布了《大学令》,强调大学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材,应国家需要”为宗旨,分文、理、法、商、医、农、工七科。设立时以文、理二科为主,且须文、理二科并设,或文科兼法、商二科,或理科兼医、农、工三科中的二科或一科者,方可称为大学。换言之,至少需要文科三科以上或理科二科以上方可名之为大学。同时,提出私人或私法人亦可筹款设立大学或专门学校。1917年,政府对《大学令》进行了修订,其中关于大学设置的限制略有放松,规定只要办有二科以上者均可称大学,若仅设一科亦可称为某科大学。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受法政学堂广泛设立的影响,各地出现了许多专门学校,其性质差不多与大学相同,而这直接影响着后来高等教育(包括大学)数量的剧增。
“五四”运动不仅激起教育领域民主化思想的流行,而且使得人们更加信仰“教育救国”的口号,官方与民间办学的热情空前高涨。1922年新学制对于大学设置的管理进一步放宽:大学设数科或一科均可,单设一科者称为某科大学校,如医科大学校、法科大学校等。同时规定因学科及地方特别情形,可以设立专门学校,年限与大学同者待遇相同。由于大学设立政策的放宽,许多专门学校、高等师范学校纷纷升格为大学,单科大学由此蜂拥而生。据1924年中华教育改进社出版的《中华教育统计概览》,民国十一年度(1922年5月至1923年4月)高等教育总数有125所,其中仅法政专门学校就有33所,尚不计大学中的法科。②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大学在数量陡增的同时,由于经费等因素的制约,大学教育内容极不充实,而且因教育经费的停发、扣发,常常引起大学课务的中辍。
国民政府成立之后,新创、改组、改名了多所大学,如1927年至1930年间新创立了国立劳动大学、贵州大学、吉林大学、国立青岛大学等,改组国立暨南大学、北平大学、四川大学、云南东陆大学、私立南通大学等,改名的大学有国立武汉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浙江大学、国立清华大学等。到1931年6月,全国国立大学15所,省立大学18所,已立案私立大学23所,另有各类专科学校28所。但从专业设置看,在59所大学中有28所设有法科。当时全国专科以上学校中,文、法、商、教育、艺术等社会学科学生占70%,而理、工、农、医等科学生仅占30%。
自清末设立新式学堂以来,大学主要设于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较为发达的都市。为了使全国大学布局更加合理,历届政府曾有大学区域划分的计划,如1917年范源濂担任教育部长时,尝试将全国划分为七个大学区,例如:第一区为直隶、山东、河南三省,分科大学设在北京;第二区为江苏、安徽、江西三省,分科大学设在南京;第三区为山西、陕西、甘肃三省,分科大学设在太原。然而,由于政局变动不居,加之教育经费短缺、政治权力式微,所有改革的计划均未尝施行。
1927年蔡元培着力推行大学区制,不仅有克服官僚制和推动学术研究的意图,同时也是着手解决高等教育区域分布不均衡问题的尝试。“但是,正是这个大学区使蔡元培的整个教育改革计划功亏一篑。因为大学早已在此前获得了相当大的自治权,为了维护自己的特色和固有的身份地位,很多大学都不愿服从中央政府的规划。”③
1931年5月,受中国政府之邀,国联组织教育考察团来华考察教育,足迹遍及中国南北,考察公私立大中小学校数以百计,最后撰成数万言的报告书,国立编译馆译名为《中国教育之改进》。报告书在对中国教育现状进行描述的同时,指出了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改进建议。关于大学教育,报告书认为中国大学仍处发展过程中,数量增加过快,品质参差不齐。发展中存在“地理上之分布,杂乱无章,在同一区域内常有多数大学,其所进行之工作几全相同,诸大学间亦无合理分工”。④存在着自然科学与工科萎缩过度,法科、文科、政治科学发展过快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