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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赋权理论看MOOCs教学的本质
2015年12月22日 15:29 来源:《高校教育管理》2015年第03期 作者:李家新 汤俊雅 字号

内容摘要:从赋权理论的角度来看,MOOCs教学本质上是一种指向于学习者的“技术赋权”系统,其通过教学关系的“泛民主化”赋予学习者以学习主动权,通过教学内容的“反本质化”赋予学习者以知识建构权,通过教学过程的“去中心化”赋予学习者以过程参与权。在MOOCs教学所引领的“技术赋权”进程中,大学教学范式将发生从依附到主动的教学关系转型、从封闭到开放的教学内容转型、从垂直到扁平的教学过程转型。

关键词:慕课教学;赋权理论;教学范式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李家新,博士研究生,从事高等教育理论研究;汤俊雅,博士研究生,从事高等教育理论研究。

  摘  要:从赋权理论的角度来看,MOOCs教学本质上是一种指向于学习者的“技术赋权”系统,其通过教学关系的“泛民主化”赋予学习者以学习主动权,通过教学内容的“反本质化”赋予学习者以知识建构权,通过教学过程的“去中心化”赋予学习者以过程参与权。在MOOCs教学所引领的“技术赋权”进程中,大学教学范式将发生从依附到主动的教学关系转型、从封闭到开放的教学内容转型、从垂直到扁平的教学过程转型。

  关键词:慕课教学 赋权理论 教学范式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资助项目(14JJD880002)

  赋权理论(Empowerment Theory)源自于社会工作领域,它强调通过赋予“案主”(社会工作中的具体服务对象)必要的权力来促进社会群体的状况改善与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赋权理论从“权力维度”认识到社会运行与社会关系的理论路径同样可以迁移到对大学教学运行与教学关系的研究上,借用赋权理论中的相关概念与学理逻辑,能够从一个侧面揭示当前在世界范围内流行的MOOCs教学的本质。

  一、MOOCs教学的“技术赋权”本质

  “赋权”(empowerment)是社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其最早由美国学者所罗门(Solomon)在其1976年的著作《黑人赋权:受压迫社区中的社会工作》中引入社会工作领域。所谓“赋权”,意指“个人、组织与社区借由一种学习、参与、合作等过程或机制,获得掌控自己本身相关事务的力量,以提升个人生活、组织功能与社群生活的品质”[1]。赋权理论认为,社会问题的根源主要在于资源分配的不均,解决社会问题的关键在于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案主”)争取必要的权力,使其提升社会参与、增进协同合作、建立社群意识等[2],而并不在于激进的社会变革或单纯提高社会福利。“赋权”实际上是一种以权力架构为着眼点的社会调整机制,正如学者斯威夫特和莱维(Swift &Levin)所说,“赋权”意味着一种精神状态、一种对权力的再分配、一个过程以及一个目标[3]。按照齐默曼(Zimmerman)等人的观点,赋权涉及个人、组织和社群等多个层面[4],其目的在于增进案主参与社会决策、领导社会组织等方面的能力,提升其参与社会行为和施加控制的动机、效能和控制感,最终实现社会运行和社会关系的良性改善。

  在赋权理论的视角下,现代科技无疑是一种极为重要的赋权手段。因为技术的本义即是“人类改变或控制客观环境的手段和方法”[5],其发轫于人类对于控制自然、改造自然的愿望与实践,是一种依据人类需要而构造客体的方法。因此,技术的核心要义在于为运用者提供一种将自然世界,甚至是属人世界转化为客体的控制力,是一种指向于运用主体的“功能赋权”。从这个角度来说,“MOOCs”等现代教育技术本身即是一种重要的赋权工具;“MOOCs”教学等基于现代教育技术的教学模式不仅仅包含知识技能的传递过程,其本质上也蕴含着对教学参与者的赋权过程。

  高等教育中的教学运行秩序与教学权力架构与“赋权理论”中的社会运行秩序与社会权力架构存在某种程度上的相似性。可以看到,传统教育技术的赋权对象是教学的设计者与实施者(教师),学习者虽然也在使用技术手段进行学习,但其通常处于封闭而下位的“学习孤岛”中,只能片面而孤立地接受来自权力上位的教学安排,并没有因为手段的进步与资源的丰富而分享对教学的控制权。举例而言,大学课堂中使用的PPT虽然是新技术手段,但仍然是由教师制作并讲解,学生一般只能观看与记录;“网络公开课”虽然也是新技术手段,但其只是将教师的讲授地点从课堂移到了网络,教师对教学运行的主导权并没有旁落。然而,MOOCs教学模式的出现却令这种赋权形态产生了变动与位移。从本质上看,MOOCs虽然供给教学,但却并不掌控教学,其提供了一个连接学习者、教师、学习内容的教学平台,而并非一个严密控制内容、节奏与逻辑的教学系统。在这个开放的平台中,教学的控制力被更多地赋予了学习者,使其有机会根据自己的需要来掌控教学的内容、方式与过程。这也就意味着,MOOCs教学的本质,实际上是一种指向于学习者的“技术赋权”,其通过现代互联网技术建立的新型教学组织形式与教学运行机制,调整了传统教学中的资源组织与权力架构,颠覆了技术在传统意义上的单向度赋权形态,让学习者能够通过技术的实际运用获得某种掌控学习过程与节奏的主体控制力。

  二、MOOCs教学“技术赋权”本质的表现形态

  从“赋权”的视角审视MOOCs教学模式中的基本要素,可以发现其“技术赋权”的本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表现于教学关系中的“泛民主化”赋权

  传统高等教育的教学关系架构基本上依循了赫尔巴特(Herbart)的“教师中心论”,教师处于权力架构的上位,拥有绝对的权威性与控制力;学生处于权力结构的弱势与下层地位,其学习活动主要表现为接受由教师设计并传授的教学内容,在教学中既缺少表达诉求的途径,又缺乏民主参与的手段。这种不均衡的权力架构看似稳定,实则与现代高等教育的民主诉求并不匹配。杜威(John Dewey)认为:“现代社会意味着民主,而民主则意味着使理智获得自由,从而产生独立的效用——把人的头脑作为一个独立的器官予以解放,使之发挥它的作用。”[6]现代意义上的教学应该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民主教学,学生与教师在教学中应具有相对平等的权力关系,教学应是师生共同参与、有效合作的民主过程。从教学关系的角度来看,MOOCs教学的“技术赋权”本质具有人人共享、人人参与的泛民主化特征,其赋予了学习者在现代意义上的学习主动权。

  1.MOOCs教学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教师在传统意义上的权威性控制。在传统课堂教学中,教师通常集教学过程的设计者、教学内容的供给者与教学结果的评估者三种角色于一身,教学关系主要表现为学习者对教师的权力依附;而在MOOCs教学中,教师的多重身份有了不同程度的弱化:教师只需以Syllabus的形式提供大致的教学流程而无须完整地设计安排全部教学活动;教师只需完成必要的讲解互动而无须向学生灌输全部的学习资源;教师只需关注学生的典型问题而无须全面评估学生个体的学习效果。教师在传统意义上的职能部分地被MOOCs平台和学习者群体所完成,其在教学活动中的权力角色有从“权力拥有者”(教学活动的控制者)转向“权力共享者”(教学活动的引导者与辅助者)的良性趋势。

  2.MOOCs教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生在现代意义上的主动性学习。在传统课堂教学中,学生通常只扮演旁观者的角色,在教学中的参与程度与权力占有极其有限,学生能够自主操控的“复习预习”和“探讨交流”等学习手段基本上被排除于正规教学活动之外。但在MOOCs教学中,学生有机会通过基于网络技术的师生交流、生生互动、生生互评等方式真正涉入教学活动,并在其中发挥积极的作用。由于学生个人主动性的不同,其在MOOCs教学中的涉入程度与权力掌控程度也必然产生层级的分化。有学者将MOOCs学习者分为爽约者、旁观者、顺便访问者、被动参与者、主动参与者五种类型[7],尽管其中真正有效参与教学全过程的“主动参与者”比例还相当低,但其至少从一个侧面说明MOOCs教学已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被动地位与弱势权力角色,使其有机会以“权力共享者”而非“旁观者”的身份涉入教学活动之中。

  (二)表现于教学内容中的“反本质化”赋权

  传统教学模式中的教学内容主要是以教材为核心的固定知识体系,是一种“单向度”流通的“法定知识”系统。这一内容系统在教学活动中通常表现出绝对的权威性与控制力:正式课堂教学是教师对这套系统的传授与复演;课堂外的预习、复习是学生对这套系统的熟悉与演练;师生、生生间的互动交流多数情况下也是对这套系统的分析与研讨。这种基于“本质主义”知识观与认识论的内容系统虽然在单纯的知识传递方面有一定优势,但其单向度、一元化的旨趣却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教育的保守、片面与僵化。后现代教育理论认为,人的心灵并非单纯的“白板”与“黑箱”,而是集意识、目的、认知、思维、创造性和想象力的有机集合体[8],教学内容应该具有多元化、“反本质化”的属性,需要构造比“本质主义”内容体系更为复杂和有效的结构与秩序,使学生能够在活动、对话之中,通过“多重解释”与“转换发现”来创造意义和价值。从教学内容的角度来看,MOOCs教学具有开放多元、鼓励对话的反本质化特征,其赋予了学习者在后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建构权。

  1.从教学内容的供给角度看,本质主义取向的“法定知识”在MOOCs教学中正逐渐让位于反本质主义的“多元知识”。多数MOOCs课程不会指定固定的教材,而是仅向学生推荐若干具有代表性与参考价值的辅助材料,这些材料一般只是学习资料的一部分,并不能统驭或涵盖整个课程。美国《高等教育纪事》的调查显示,MOOCs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97%原创视频,75%开放教育资源,27%其他教育资源,9%必须购买的教材,5%必须购买的电子书。在接受调查的184位教授中,只有17.2%的教师强烈要求学习者购买教材[9],这说明“法定知识”之外的开放性信息与知识资源在MOOCs教学中已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

  2.从教学内容的接受角度看,本质主义取向的“单向度知识”在MOOCs教学中正逐渐让位于反本质主义的“主体间性知识”。MOOCs并不鼓励学习者仅仅通过固定的书面材料或单纯的教学视频进行学习,而是希望其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势,以互动、互评、互利等方式在“主体间性”的意义上建构学习。例如,Coursera平台通过Coursera Wiki呈现课程内容、笔记、问题、练习及相关资源,其不仅全面向学习者开放,更通过协同编辑等功能允许参与人修改;多数课程都有互动论坛,学习者可以共享学习资源、开展学习研讨;同一城市的学习者也可以自发组织举行线下见面会等等[10]。这说明,MOOCs学习者所接纳的教学内容并不囿于“人—知识”模式的工具性活动,而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人—人”模式的主体间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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