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大学章程作为一所大学文化的精髓,集中体现在行为规范层面。
关键词:大学章程;高等教育;法治方式;引导;内部治理
作者简介:
●大学章程作为一所大学文化的精髓,集中体现在行为规范层面。
●大学内部治理要突出保障学术权力这一重点,用法治思维保障学术权力。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大学实施民主监督管理的主渠道和主阵地。
优化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是一项体系庞杂的长期工程。现代大学内部治理机制体制主要包括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大学章程、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学术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这些制度体系有力地维系和推动着大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以及内部组织结构设置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有效地体现大学内部治理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方式。
当前,落实依法治校的各项法律法规等制度性文件已逐步形成,有效实现了大学有法可依、可治可行的问题。但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从机制建设上来说,尚处于丰富完善和逐步健全的过程中,一些大学有法不依、有法不治现象尚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大学章程建设、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纲领性制度亟待健全和有效执行,亟待用理性的法治思维方式去引领、规范、约束和推动大学内部治理,使法治方式在大学实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以建设大学章程为先导
章程是大学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大学章程是大学内部管理的先导,既是纲领又是蓝图,为大学内部治理提供正确方向和有力保障。大学章程作为一所大学文化的精髓,集中体现在行为规范层面;同时,其本身即具有法的治理模式、法律精神魅力和法律条规的特性,是法治思维在大学内部治理实践中的进一步延伸、体系化和具体化。可以说,大学章程本身即是法治方式的结晶。
用法治方式引领大学的章程建设,一是要做到合理合法、因校制宜。在制定现代大学章程过程中必须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坚持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不能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不得擅自制定赋予本校以外的超越性和自利性的章程内容;同时,还须有“谁制定谁负责、遵守怎样的程序制定”等明确条款和科学法律思维,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内外统一协调。二是要做到科学有据、与时俱进。法治思维方式的应有之义,就是要做到科学合理、高度凝练,坚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和趋势。坚持大学章程的科学性,就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动摇,遵循我国高等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坚持从有利于大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引领的实际需要出发。三是要做到坚持民主性和公开性相统一。民主性既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础,又是法治方式的重要保障,没有民主性就没有法治性的外在体现。毋庸置疑,大学章程制定过程,就是执行民主管理和推动内涵式发展的提升过程,也是不断彰显师生意愿、表达师生心声、汇聚师生智慧和提炼大学精神的过程。大学章程的制定必须坚持民主性和透明化原则,使之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群众性基础,不能随意制定和实施。无论是现代大学章程的制定还是修订完善,都必须按照民主、公开、阳光透明的原则予以实施;大学应当公开章程,接受举办者、教育主管部门、其他有关机构以及教师、学生、社会公众依据章程实施的监督、评估。
以树立程序意识为根本
程序就是规矩、规范、规则。大学内部治理的程序意识、程序方法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本要求,也是有序推进大学内部管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体制运行的基本保证。大学内部管理的一切活动,必须以树立程序意识为主体、以相应治理体系来协调和实现保障。
在用法治方式引领大学树立程序意识过程中,一是要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大学内部的各种关系。程序越科学、规则越具体、规矩越合理,就越能体现大学内部治理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最为重要的核心工作就是要用法治方式保障和维护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种大学领导体制是教育改革长期发展的结果,体现了我国宪法的根本含义和法治理念的核心要义,成为法治程序的重要内容。二是要坚持校长法人代表地位不动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首先要构建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的制度规范。保障和落实法律法规赋予大学校长的法人代表地位和职权;其次要规范大学内部管理,坚持依规则办学、依程序治校。政府部门要尊重落实和进一步扩大大学的办学自主权,不能超越法律采用行政手段管理大学;校长在大学治理过程中必须以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为准绳,牢固树立决策程序和规矩意识。三是要不断完善大学决策体制和程序,巩固大学内部治理的程序意识和决策体制程序。要按照国家的教育教学法律法规来完善大学决策内容,明确党委的领导职责、党委书记及党委成员的职责、院长及其他院领导的职权,切实遵循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决策制度和程序要求,实现“集体领导、会议决定;校长负责、民主监督;群众参与、科学决策;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的大学内部管理原则和目标。四是要建立合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做到守程序。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问题等方面,必须严格履行程序,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独断专横,用程序进行民主决议,抑制行使权力过程中的懈怠性、恣意性,确保大学内部治理的公开公正,有效地保障决策体制程序的有条不紊、高效运行。
以保障学术权力为关键
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是大学可持续发展的恒久主题。学术科研是大学教学质量的推进器,教学管理又要以学术科研做后盾,以科研促进教学进而提升管理水平是加强大学内部治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受各种因素影响,大学行政权力泛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术权力的充分发挥。大学内部治理要突出保障学术权力这一重点,用法治思维保障学术权力,有力地凸显大学学术自由、学术创新和科学研究的独特魅力。
在用法治方式引领大学学术权力保障过程中,一是要构建学术权力体系,提升学术话语权。要坚持构建以保障学术发展为核心要素的权力系统,平衡校内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着力建设学术权力平台,推动学术组织创新,充分发挥学术权力尤其是大学教授在大学治教治学、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和科学研究中的骨干作用,不断拓展学术组织功能、提高学术组织(含院系)的权力与地位,促进大学行政权力服务于学术权力。二是要保障教授治学,确保学术本位价值。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特质就是要保障教授治学、治教、自治和治校,通过制定和出台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术评议会等各种方式,充分发挥大学教授参与大学内部学术决策和科研管理方面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增强教授在教书育人、教学管理和参与学术事务决策中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三是要廓清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摆脱学术权力的各种束缚和藩篱,划清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界限,防止行政权力超过学术权力。学术权力是大学内部治理关键因素,行政权力为学术权力提供必需的物质保障条件。在管理上遵循学术规章、尊重学术自由,在教学上以学术促进教学、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在科研上提高学术质量和学术能力,在校园内着力营造鼓励学术创新和促进学术进步的舆论氛围与内外环境。
以实施民主监督为保障
大学内部治理的效果,必须以民主监督的力度和程度来衡量。治理需要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达到治理目的的重要保障。大学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形式多种多样,内容极为丰富,其中“教代会”是实施民主管理重要平台和主要载体。在大学内部治理过程中,健全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监督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有效功能,是法治思维在大学内部治理的具体体现和表达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大学实施民主监督管理的主渠道和主阵地。要不断完善教代会制度和流程,使教代会在大学内部管理中发挥监督作用,并使之常态化、持久化和规范化。一是要明确教代会性质和特征。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大学教师依法依规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一种基本形式,既具有政治性又具有权威性的特质。教代会开展工作要在大学党委领导下实施和进行,组织原则就是要实施民主集中制。二是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职能作用,保障教职工民主权利。在教育部下发的关于《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明确指出教职工具有听取讨论权、讨论审议权、审议通过权等职权作用。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职能作用,不仅对民主权力保障和民主管理贯彻落实具有重要意义,更是践行大学内部治理法治思维方式的体现。三是要严格遵守教代会的程序和规章,落实教职工关注的切身利益。一种制度和一套程序就是法制化的现实表达。在严格遵守教代会的程序过程中,就是要牢固树立教代会制度的民主观念和民主意识,增强程序意识和维权意识,这既是对大学以法治方式改进内部治理的最佳回应,也是大学内部治理的必然要求和归宿。
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入、依法办学进程的不断加快、依法治校体系的日臻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的依法治校理念、法治观念、法治意识逐渐形成共识,校园内弘扬理性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的氛围日渐浓厚,正深入人心。要不断以建设大学章程、树立程序意识、保障学术权力和实施民主监督为主线的法治方式引领大学内部治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大学健康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长沙师范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