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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887家网贷平台退出
2017年09月12日 10:47 来源: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贾国强 字号

内容摘要:严监管下曾经的骗钱套路成历史>>“1+3”制度框架下平台合规成本猛增在暂行办法落地一周年之际,银监会在今年8月 24日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下称“信息披露指引”)以及相关说明。监管细则仍待明确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一年间,涉及网贷行业的监管政策,包括全国性监管政策和地方性监管政策出台近60个,对于“一周出台一项政策”的节奏,一位业内人士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抱怨说:“现在出台政策多得难以适应了,并且有时候还经常变。>>信息披露标准待完善其实在银监会发布信息披露指引之前, 2016年 10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互金协会”)就发布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下称“信息披露标准”)。

关键词:监管;网贷平台;网贷行业;贷款余额;借贷;红岭;银监会;银行;中介机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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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门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方面明确了网贷行业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组成部分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也意味着行业进入严监管的新时代。

  此后,网络借贷整治方案、备案管理、资金存管和信息披露等相关政策不断落地。密集出台的监管政策可谓成效显著,除了校园贷、现金贷等高风险业务受到严厉整治,很多网贷平台面临接受整改还是转型的选择,此间也有不少网贷平台主动退出,更不乏跑路者。

  据统计,这一年时间里,有887家网贷平台退出。其中,良性退出的停业和转型平台有661家;恶性退出的问题平台有226家,其中贷款余额超过千万元的有47家。

  严监管下曾经的骗钱套路成历史

  >> “1+3”制度框架下平台合规成本猛增

  在暂行办法落地一周年之际,银监会在今年8月24日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下称“信息披露指引”)以及相关说明,公布了网贷机构备案信息、组织信息、审核信息、经营信息和项目信息等五个大类共63项信披指标。

  银监会表示,信息披露指引的出台,标志着网贷行业“1+3”(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网贷行业规则,有效防范网贷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快行业合规进程,实现网贷机构优胜劣汰,真正做到监管有法可依、行业有章可循。

  一些分析人士认为,这基本就是向上市公司或银行系看齐,网贷行业将正式进入“监而有管、阳光透明”的机制,“以往那种拿张PPT或copy(复制)一家网贷平台页面就能轻松骗到钱然后溜之大吉的套路成为历史”。

  记者梳理发现,按照“1+3”制度架构,注册并运营一家网贷平台难度陡增,需要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向电信部门办理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向地方公安机关申请网站备案图标及编号,与商业银行办理资金存管合作,其中办理备案登记和银行存管非常严格,随着对信息披露要求的日益严格,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备案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恐也成网贷平台“标配”。

  办理注册运营流程繁杂,平台合规成本亦在提高。有媒体统计,以银行存管费用为例,因平台规模、存管银行而异,普遍费用在百万元起步;律所、会计师事务所收费基本在15万~ 30万元不等,合计支出约40万元。综合上述几项,为满足合规要求的支出至少为200万~300万元,而一些大型网贷平台,仅存管费用一项支出就可能达到亿元级别。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是网贷行业摆脱污名化、实现优胜劣汰、走向健康发展所必须要付出的成本。

  >> 业内:中国网贷行业正渐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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