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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学专家:推进财税改革与立法
2016年12月14日 00: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在近日举行的“2016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五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上,国税总局科研所原所长刘佐与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等专家就如何推进财税改革与立法发表了观点。

关键词:立法;财税改革;改革;税制改革;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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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近日举行的“2016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五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上,国税总局科研所原所长刘佐与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等专家就如何推进财税改革与立法发表了观点。

  刘佐从改革与立法的关系、改革与立法的步骤、改革与立法的时限、改革与立法的准备四个方面展开。他认为,税制改革是税收立法的基础,税收立法也可以促进税制改革。在改革与立法的步骤方面,可以两者同步实施,逐步推进,比如个人所得税改革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征收方式可以逐步推进;也可以先试点,逐步推广,比如房地产税改革。在改革与立法的时限方面,税制改革和各税种立法时间紧迫并且任务繁重,要以倒计时思维推进。在改革与立法的准备方面,应进一步发扬民主,做到内容公开,充分征求意见,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还要求打好基础,厘清相关税法理论,搞清楚相关概念,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做到有可靠数据支撑,实现相关方面的协调。

  刘剑文表示,在涉税服务大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税收法制的最高境界是纳税人快乐纳税。要实现纳税人快乐纳税,就需要税收法定主义。税收法定主义是对公民人身财产权进行保护的利器。在落实税收法定主义的过程中,如何解决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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