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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法治评估体系的开放性
2013年12月24日 14:20 来源:2013-12-23《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郝日虹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法治评估;体系;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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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报湖北讯(记者郝日虹)12月21日,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湖北大学举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德淼认为,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实证研究方法不断被引入到法学研究领域,同时不同学科交叉的应用日益深化,我国法治建设状况的量化评估迈出了实践性的步伐。在此背景下,通过对法治评估的理论渊源、制度指向、价值衡量等方面予以探析,对于建设中国本土化法治评估指标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诚然,法治指标很难承载法治的实质特征和价值追求,但量化的手段可以分析测量法治建设的运行现状与发展规律,发现问题与查找缺漏。因此,保持法治评估体系的开放性和纠错性,从长远来看,可以实现对中国法治的动态运行作出真实而全面的认知,促使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得以全方位推进与提升。”张德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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