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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机构称亚航"非法航班" 性质不影响家属索赔
2015年01月07日 22:22 来源:环球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据新加坡《联合早报》1月7日报道,印度尼西亚金服务融管理局表示,印尼亚航失事客机被指为“非法航班”,但这并不影响遇难乘客的保险理赔。

关键词:印尼;航班;亚航;非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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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1月7日报道,印度尼西亚金服务融管理局表示,印尼亚航失事客机被指为“非法航班”,但这并不影响遇难乘客的保险理赔。亚航承保公司已着手处理保险索赔,并希望在本月之内确认此次空难保险赔偿的受益人。

  报道称,据印尼交通部上周披露,按印尼亚航与印尼民航局之间的协定,这家廉航仅获准每周一、周二、周四和周六提供从泗水飞往新加坡的航班;换言之,在12月28日星期天失事的QZ8501航班其实是“非法航班”,有乘客家属因此担心这会影响后续的责任追究和保险理赔。

  报道指出,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非银行金融机构部门主管费道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尽管有关航线准证出现不合规矩之处,乘客家属还是可以“索赔”。他说:“亚航客机不是因为在星期天飞行而坠毁。无论事发原因是什么,航空公司都必须为乘客负责……理赔金已准备好了。”

  费道斯说,每名遇难乘客的家属将获得印尼亚航承保公司PT Asuransi Jasa Indonesia与Asuransi Sinar Mas赔偿最高达12.5亿印尼盾(约61364元人民币)。亚航主要再保险商德国安联集团(Allianz SE)拒绝透露它所须承担的保险赔偿额,也不愿透露其他承保机构的曝险有多大。

  费道斯表示,一些乘客可能也通过印尼亚航向保险公司PT Asuransi Dayin Mitra 购买了额外保险。该公司技术副总监伊丽莎白说,这份额外保险的赔偿金可达7亿5000万印尼盾。

  航空业律师说,承保公司将承担印尼亚航所须支付的几乎所有赔偿金。印尼不是《蒙特利尔公约》的签约国,该公约规定空难遇难乘客可获赔偿金额约为每人17万美元。

  印尼航空公司奉行的是较旧的《华沙公约》,该公约将赔偿金额限制在1万美元左右。不过印尼亚当航空一架客机在2007年发生空难后,这家现已清盘的航空公司当时向每一名遇难乘客的家属赔偿了5.5万美元。律师因此认为,此次印尼亚航乘客家属所获的赔偿预计将比《华沙公约》所规定的多。

  新加坡的一名律师说:“现在还言之过早,不过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一些证据显示航空公司应该负起更多责任,那可以稳妥地说,赔偿金或许会比限额来得高……这起空难吸引了全球注意,目光锁定在印尼政府与航空公司,两者都希望被视为处事正确妥当。”

  印尼亚航QZ8501航班载有162名乘客和机组人员,12月28日从泗水起飞大约40分钟后坠毁在爪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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