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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教育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创业促进计划
2016年11月02日 10:26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白天亮 字号

内容摘要:人民日报北京11月 1日电(记者白天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强调,要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把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贯穿于整个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就业指导师资培养,完善就业指导课程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实践教学活动,全面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岗位推荐和服务力度,帮助更多毕业生在离校前落实就业岗位。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完善实名制精准服务,丰富拓展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内容,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就业服务;就业指导;校未;教育部;人社部;就业创业;就业意愿;人才培养

作者简介:

  人社部教育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力争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尽快就业

 

  人民日报北京11月1日电 (记者白天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强调,要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通知》提出实施五大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是能力提升行动。把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贯穿于整个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就业指导师资培养,完善就业指导课程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实践教学活动,全面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二是创业引领行动。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创业培训,落实好支持创业的便利化措施,拓宽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扩大高校毕业生创业规模。

  三是校园精准服务行动。强化毕业生在校期间就业服务,建立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数据库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数据库,搭建信息对接的服务平台,实现精准推送就业服务。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岗位推荐和服务力度,帮助更多毕业生在离校前落实就业岗位。

  四是就业帮扶行动。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完善实名制精准服务,丰富拓展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内容,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五是权益保护行动。健全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保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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