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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新规 撑起职校生实习安全"保护伞"
2016年04月28日 09:35 来源:新华网 作者:陈晓宇 字号

内容摘要:记者今日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教育部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首次明确职业院校学生在参与实习过程中的各方责任,强调对实习全过程进行管理,并针对学生的实习安全问题,单独辟出章节,从安全要求、安全制度、岗前培训、实习保险、事故赔偿等多角度做出规范,为职校学生实习安全撑起制度“保护伞”。

关键词:学生;实习;教育部;职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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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部门联合发新规 撑起职校生实习安全“保护伞”

 

   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记者 陈晓宇)记者今日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教育部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首次明确职业院校学生在参与实习过程中的各方责任,强调对实习全过程进行管理,并针对学生的实习安全问题,单独辟出章节,从安全要求、安全制度、岗前培训、实习保险、事故赔偿等多角度做出规范,为职校学生实习安全撑起制度“保护伞”。

  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规定》明确禁止事项

  《规定》对实习中的禁止情形作出明确要求,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对此进行了详细介绍,比如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性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不得安排参加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不得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表示,人社部将做好日常巡视、检查、投诉举报处理等方面工作,在职业院校学生具体实习过程中,如果有个别企业违反上述规定,将协同执法部门及时追责查处。

  避免“廉价劳动力” 明确顶岗实习学生报酬底线

  针对社会舆论热议的职业学校学生在顶岗实习中沦为廉价劳动力等问题,《规定》首次提出顶岗实习学生报酬底线,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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