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省设立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 2015—2017年省财政安排50亿元,主要用于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产学研合作、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服务与条件支撑平台建设等。
关键词:高水平大学;高等学校;高校;入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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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设立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2015—2017年省财政安排50亿元,主要用于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产学研合作、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服务与条件支撑平台建设等。”23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同时下发《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建设高水平大学,《意见》祭出了哪些突破性实招?记者从《意见》中看到,关于教师普遍关注的改善住房问题,《意见》提出,支持有土地资源的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自建公共租赁住房;而“赋予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的提法也让人眼前一亮——高等学校可自主决定科技成果的实施、转让、对外投资和实施许可等科技成果转化事项,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全部留归单位自主分配。
师生能得到什么样的实惠?
生师比将降低,教师住房条件获改善
《意见》提出,要加快改善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这从何处着手改善?
首先要提高生均资源配置水平,支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按照机构编制标准规范实施内设机构备案制,努力降低生师比,力争重点建设高等学校生均资源配置水平走在全国同类高等学校前列。
同时,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深化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依法依规适时下放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招标审批权,给予省属重点建设高等学校与部属高等学校同等的招标自主权。
《意见》的实施还将切实改善教师住房条件。《意见》提出,支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采取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式解决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住房问题;支持有土地资源的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自建公共租赁住房,并将其纳入当地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
学生同样也将获益,根据《意见》,今年,高水平大学生均定额拨款标准将达到每生每年1.2万元,此外,还将适时调整学校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