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7月2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决定“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以及由此所衍生出来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关键词:教育;户籍新政;义务教育;高校;教育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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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决定“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以及由此所衍生出来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教育界希望新政策为教育改革带来契机,推动随迁子女更方便地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逐步享有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资格,取消城乡“区别对待”后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更为公平,等等。户籍改革推动教育公平的关键在哪里?教育研究者就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的现状进行一番思考——
义务教育:“教育券”或许可行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这就造成人口流出地户籍上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的总数比在当地实际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总数多。对于人口流入地来说,则恰恰相反。
在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之前,国家对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迁往流入地但却并未获得流入地户口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的教育实行“两为主”的政策——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也就是说,人口流入地政府得或多或少地给随迁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的教育埋单。这就肯定给流入地造成不小甚至很大的财政压力,并给流入地公办学校造成相当大的学额、师资和管理等方面的压力。
这次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亦即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对义务教育而言,应该以此为良机,逐步实行按各省(市、自治区)实际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总人数的多寡,来统一划拨义务教育经费。并且,如果还能再进一步改革的话,可以实行所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均有一笔固定的国家人均义务教育经费;到公立学校上学,这笔经费则拨发给学校所在地,由当地政府统一分配给学校;到私立学校上学,则由民办学校向当地政府申请拨发。这样做,除了能大大减轻人口流入的财政压力和学校的压力,还能大大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