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目前高等职业教育无权为毕业生授予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学位,显然有失公平。
关键词:学位;职业教育;高职教育;学位制度;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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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高等职业教育无权为毕业生授予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学位,显然有失公平。
“工士”学位既适用于理工科类职业教育专业,也适用于人文社科类职业教育专业,能清晰地彰显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特性。
■周洪宇 李梦卿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近期试点为1103名优秀毕业生授予了“工士”学位,很多专家、学者、家长、学生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研究建立职业教育学位制度,是近来国家教育政策的重要关注点之一。比如,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要“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并要求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于2015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也提出,要“研究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长期被忽视的职业教育学位制度问题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为了让每一个职校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我们建议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增设高等职业教育(包含专科高等教育和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工士”学位,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