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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萃】新中国70年社会治理之回顾与新时代展望
2020年03月09日 14:5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闫琪 字号
2020年03月09日 14:5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闫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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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春龙

  一 中国社会治理70年之变迁脉络  

  1.政府管制阶段(1949—1978年)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没有对国家与社会进行有效区分,国家通过单位这样一种高效的载体,将权力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在1949—1978年,几乎所有的城市居民都被分配到各种类型的工作单位之中,依靠单位获得几乎所有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福利。以单位为载体进行的社会管理使中国形成了一个高度依赖单位的社会。

  2.社会管控阶段(1978—2001年)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重心转移,国家逐渐承认民营经济的合法性,并且采取措施鼓励其发展。工作单位对社会居民的影响力不断减弱。改革开放带来的社会转型,使得单位的作用逐步衰落,社会经济结构开始发生分化,社会逐渐从国家体制中相对独立出来,国家对社会建设的方式进入社会管控阶段。

  3.社会管理阶段(2002—2012年)

  这一阶段中共中央首次提出社会管理的议题,特别是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关于完善社会管理方面则重点提到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这两个概念。一系列政策的转变标志着国家对社会建设从社会管控转向社会管理。

  4.社会治理阶段(2012年至今)

  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鲜明地提出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战略思想,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治理得以确立和发展。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实质内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治理观念上,实现了由传统国家管理理念向现代国家治理理念的转变;在治理主体上,实现了由政府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的转变;在治理过程上,实现了由单向度的自上而下向多向度的协商与合作的转变;在治理内容上,实现了由政府管理向政府与社会、公民合作共治的转变。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政府需要从管不好和不该管的领域中退出,建设服务型政府,更好地对公众的需求进行及时有效的回应,并对社会进行积极引导和有限度的干预。

  二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社会治理改革之特点  

  1.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社会组织为平台,全力推动多元主体协作共治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治理情境上,合作共治特别强调党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强调其在实现中国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组织保障作用;在治理理念上,强调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推动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共治。

  2.以人民为中心,提高人民的生活幸福感,重点是保障与改善民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基本立场贯彻执行各项政策,强调以人民对幸福美好生活的追求为出发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3.以公平正义为原则,以公共服务为载体,做好源头治理

  源头治理是高质量社会治理的长远保障。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社会快速的发展与转型,已经逐步积累了诸多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为此,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通过全面深化改革采取一系列措施提升整个社会的公共服务水平,有力地推动了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公平与福利,从源头上化解了部分比较尖锐的社会矛盾,为实现高质量的社会治理提供了源头保障。

  4.以基层为重心,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

  党的十八大之后,我国的社会治理日益呈现重心向基层倾斜的改革趋势。一个重要趋势就是做实、做强、做好城乡社区治理,具体表现在加强城乡社区的民主化管理;加强城乡社区的网格化管理;城乡基层社区进行精细化管理;一些经济发达省份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四方面。

  5.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从制度建设上实现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这也从侧面说明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被提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社会治理体制方面的创新与改革,在探索中逐步确立并致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三 新时代的社会治理之展望 

  1.科学配置社会治理各主体的治权,构建协作共治的新格局

  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必须科学规划治理权限边界并形成制度规则,使之既有刚性的规范约束、又有软性的社会缓冲体系。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具体分工的共治模式。另一方面,构建政府与社会协作平台,通过多元主体的参与、协商、协作,进一步释放社会治理的有效活力。

  2.深化利益整合,推进共享治理的新格局

  党的十八大以后提出五大发展理念,其核心要义就是要突出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在新时代解决好利益平衡问题,更加有效地消除城乡区域发展、收入分配差距,推动不同领域的协调发展,最终解决我国“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这也是解决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的基本路径。

  3.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法治治理的新格局

  法律制度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工具,是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前提。法治作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标尺,也是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保障和基础性准绳。地方政府在社会治理实践中,一定要坚持法治思维,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常态。推进法治治理新格局将成为未来社会治理的基本逻辑、价值共识和行动纲领。

  4.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推进智能治理的新格局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社会治理”,尤其是大数据技术,已经成为支持社会治理科学决策和准确预判的有力手段。利用大数据自动化生成的内容,可以更好地对社会矛盾走向进行预先研判,然后及早进行准确干预,从而有效预防社会矛盾发生次生效应。

  5.重视公共安全体系,推进安全治理的新格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思想,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完善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对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巩固治党治国的执政地位具有重大意义。当然,对于更为基础的社会治安而言,需要切实提高各级政法部门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与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安全,这是社会治理的安全基础保障。

  6.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推进专业治理的新格局

  目前,我国专业的社会服务机构仍然存在很大的缺口和短板,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化人才队伍,还需要国家在这方面提前规划,通过重点支持薄弱环节建设、合理引导人才流动、配齐配强政策支持,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建设。

  7.以德法兼治为引领,推进以德治理的新格局

  高水平的社会治理一定是基于社会治理各参与主体的自我约束与道德遵循,而自我约束与道德遵循又来源于对社会治理体制与机制的高度认同。从政治道德的层面来理解,领导干部首先内心要有一种自我约束,做到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以德修身、以德服众。

  在全球化时代的今天,政府对人民幸福所承担的基本责任就是实现善治,善治体现在政府与公民对社会公共生活的共同管理,强调国家与公民、社会之间的良好合作,这才是三者关系的最佳状态。

  四 面向新时代,积极提升社会治理中的领导力  

  1.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干部领导力建设

  今天,我们面对世情、国情、社情、党情的深刻变化,透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领导力背后,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与责任,还要有成事的真本领,需要有加强学习的紧迫感,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学用相长,以更高的决策水平应对新变化。

  2.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干部学习能力建设

  作为国家治理的核心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委员会成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特别强调必须做到能力过硬,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全面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事实上,进入新时代,治理环境更加开放、社会联系更加密切、社会主体更加多元、社会冲突更加频繁,各级领导为适应新时代的变化需要强化自身学习,这也是培养学习型领导、构建学习型组织的客观要求。

  3.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政府领导能力建设

  在新时代的社会治理中,党和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应积极进行科学规划、综合组织、高效指挥、多元协调,畅通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治理过程的渠道。在科学规划方面,各级领导要对公共事务进行长期性的思考和分析,对社会治理的宏观环境进行整体把握,做出合理的宏观战略决策。在综合组织方面,应该具备资源汲取力,重视组织好政府、市场、社会三元主体。在高效指挥方面,引导在综合组织过程中所汲取的各种资源与力量向社会治理的目标努力。在多元协调方面,积极搭建多元主体平等对话的平台与机制,创造良好的协作环境,领导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治理。

  4.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政府法治能力建设

  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实现“良法善治”的制度治理效果。各级领导要树立“ 规则之治”的基本领导理念,因循法定程序形成的制度规则授权,认清和理顺“权力”与“制度”的关系;以“良法善治”为目标价值追求,加强对制度的科学设计与务实创新;以“权利本位、程序正当、权责一致”等法治思维的原则、方法为日常工作手段,养成领导过程与制度运行高度统一的工作习惯。

  5.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政府互联网领导能力建设

  互联网思维体现在社会治理上,就是要求各级领导首先要有用户思维,把“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作为治理的根本与出发点;其次要有平台思维,致力于营造开放、公平、高效和法治的社会治理平台;第三要有迭代思维,能够对治理策略和方法进行持续改进,不断推进增量改革;第四要具有大数据思维,主要依据大数据分析支持科学的治理决策,同时依托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促进社会治理体系信息化与现代化。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学习与探索》2019年第10期。中国社会科学网 闫琪/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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