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日,广东首个“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挂牌仪式在华南理工大学举行。记者向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松林教授了解到,该研究中心将从新型城镇化建设法治状况研究,新型城镇化建设下土地法制问题研究,户籍、公共服务体系法制问题研究,城乡规划法制问题研究,财税法制问题研究,以及国际城镇化发展及其法治经验借鉴等六个领域开展研究。
关键词:中国法学会;华南理工大学;法制问题研究;广东省法学会;法治研究;研究中心;国家战略;通讯员;广东省城镇化法制研究会;城乡规划
作者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李永杰 通讯员 吴夏曦)近日,广东首个“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挂牌仪式在华南理工大学举行。该中心在中国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的直接指导下,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省城镇化法制研究会、民主与法制社共同成立。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华南理工大学党委书记杜小明,广东省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文敏,广东省依法治省办巡视员黄慧彪出席活动。
张文显对“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说,该中心开辟了法学研究的新领域,开创了法学服务国家战略的新渠道,希望中心今后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更大的成就,在发展建设的过程中成为中国法学会的法治研究基地。
杜小明在致辞中表示,该中心的成立既为国家的法制建设提供了支持,也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会。华南理工大学将大力支持该中心的发展,希望中心积极与其他共建单位协同创新,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的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记者向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松林教授了解到,该研究中心将从新型城镇化建设法治状况研究,新型城镇化建设下土地法制问题研究,户籍、公共服务体系法制问题研究,城乡规划法制问题研究,财税法制问题研究,以及国际城镇化发展及其法治经验借鉴等六个领域开展研究。
据悉,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的国家战略,从十六大提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到十七大提出“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再到十八大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国家对于城镇化的战略定位愈来愈高,也愈来愈细。新型城镇化建设已成为未来中国长期增长和发展的主旋律和主要抓手,但同时,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改革也面临诸多法律问题。“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的诞生正是为了解决这一未来重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