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谢岳表示,中国慈善事业法律制度创新基础研究、中国慈善事业治理主体的协同关系研究、中国慈善事业法律制度执行的监督评估研究、中国慈善事业法律制度建设的公共参与研究和推动中国特色慈善事业法律制度的整合创新研究。该课题研究问题是促进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创新研究,即应如何创新法律制度以推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张明军教授认为,促进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创新,不仅是法律制度文本问题,还涉及法律制度的执行和法律制度的评估问题,取决于法律文本的效果是否完善,法律制度执行的政治生态环境是否合适。1、“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促进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创新研究》开题报告会”会议现场上海交通大学摄.
关键词:法律制度;研究;创新;教授;中国;上海交通大学;治理;谢岳;院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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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促进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创新研究》开题报告会”会议现场 上海交通大学摄
1月5日,“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促进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创新研究》开题报告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召开。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顾锋致辞,子课题负责人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比较政治系主任谢岳教授作为课题组代表作课题内容介绍,上海交通大学文科建设处处长吴建南、上海交通大学文科建设处副处长朱军文、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党委书记姜文宁出席会议。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张明军教授、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系主任陈明明教授、南京审计大学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研究院院长金太军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所所长朱芒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葛伟军教授等专家组成员围绕课题内容进行评述并就课题的主题进行研讨交流。
深入探讨促进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创新研究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中明确指出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与会学者在讨论中表示,促进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创新研究,既是在积极贯彻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十九大精神,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题中之义。
谢岳作为课题组代表从研究背景、核心问题、总体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重点与难点、创新点、预期成果和进度计划等方面介绍了课题的基本情况,课题研究主要围绕以下三个部分展开。
首先谢岳对促进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创新研究的时代背景和要求进行了分析论述。他指出,要解决贫富两极分化的问题,不能单纯地完全依赖政府力量或市场力量,寄希望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还需要社会公众的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力量。
其次,谢岳对促进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创新研究的内涵外延进行了阐释界定。他认为,慈善事业将是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提升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途径,所以需要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培养相应的慈善文化,形成正确的慈善观与慈善意识。促进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制度聚焦点主要在注重慈善领域的科学立法、推动慈善领域的严格执法、强调慈善领域的公正司法、追求慈善领域的全民守法,由此引申出促进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法律制度创新的理论问题、体系问题、协同问题和参与问题。
以问题为导向明确了课题研究的逻辑和结构层次。从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的边界、慈善法律制度中的价值与秩序取向两条核心主线出发,设计了五个子课题。谢岳表示,中国慈善事业法律制度创新基础研究、中国慈善事业治理主体的协同关系研究、中国慈善事业法律制度执行的监督评估研究、中国慈善事业法律制度建设的公共参与研究和推动中国特色慈善事业法律制度的整合创新研究。课题组希望通过梳理现有中国慈善法律制度和域外实践,发现中国慈善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多层面开展慈善法律制度体系中的主体间协同关系研究,明晰慈善事业治理体系中的国家权力边界,分析国家层面与社会层面的慈善事业监督评估体系,探讨慈善法律制度执行中的过程监督,讨论如何将公共参与整合到慈善治理领域,实现社会参与主体的充分赋权。在此基础上推动慈善事业法律制度的整合创新研究,尝试建构中国特色的慈善法律制度体系。
该课题研究问题是促进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创新研究,即应如何创新法律制度以推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主要采用整体性治理视角,以整体性为取向,克服慈善法律制度碎片化治理困境,以配套、管理、协调和整合创新思路推进慈善法律制度创新,在慈善治理领域克服政府组织内部的部门主义、各自为政的弊病,调整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并发挥政府的战略指导与行动统筹的作用,构建一种政府与社会在慈善领域的通力合作、协同运转的整体慈善治理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