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哪些亮点?
关键词:创新能力;知识产权;实施意见;上海;知识产权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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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知识产权12条意见: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对科技创新的保驾护航作用
■记者 俞陶然
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哪些亮点?将对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起到怎样的推动作用?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在他们看来,《实施意见》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的精神,围绕强化保护、促进运用、完善服务、推进改革等四个方面,提出12条具体措施,在多个领域先行先试,将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对科技创新的保驾护航作用。
探索跨地区案件“异地审理”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创新改革试验,上海在这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秘书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介绍,《实施意见》第一条涉及司法改革,提出“强化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判工作机制”。目前,作为全国三家知识产权法院之一,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是民事、行政案件,不包括刑事案件。这一局限,使该法院对严重侵权行为缺乏刑事手段,难以遏制大规模的侵权行为。如今,《实施意见》提出“三审合一”,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指明了一个方向。
《实施意见》第十二条也涉及司法改革,指出“发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用,探索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这一探索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对涉及外省市的侵权案件进行审理。随着改革的推进,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将根据国家总体部署,探索推进跨区域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