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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执行8类涉民生案件
2016年01月04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袁 泉 字号

内容摘要:临近岁末,为进一步依法及时保护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执行权益,黑龙江省法院系统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重点清理了涉及农民工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涉及拖欠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案件。

关键词:执行;民生案件;案件;黑龙江省;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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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哈尔滨1月3日电 (记者袁泉) 临近岁末,为进一步依法及时保护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执行权益,黑龙江省法院系统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重点清理了涉及农民工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涉及拖欠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案件,涉及追索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8类案件。

  全省法院系统对重点涉民生执行案件分类制定了执行措施,依法限期执结。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极端困难的案件和标的额较小、相对容易执行案件,将采取集中执行、集中发放款项等形式,确保弱势群体能过上祥和的节日。

  黑龙江省法院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系统作用,整合执行资源,通过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惩戒方式,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惩处力度。据了解,2015年以来,黑龙江省法院开发建成了“执行指挥体系”,全省75%以上的法院建立起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协调处理重大执行案件。同时,全部开通与最高人民法院相对接的“总对总”财产查控网络,查询案件7.5万件236万次,查询账户信息52万条,冻结账户1868个,冻结金额2.6亿元,限制购买软卧车票1232人次,限制出境1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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