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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发布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公告
2016年06月07日 00:0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周 斌 字号

内容摘要:记者周斌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今天发布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事宜的公告(全文见二版)。

关键词:报名;港澳台居民;司法部;司法考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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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北京6月6日讯 记者 周斌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今天发布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事宜的公告(全文见二版)。公告明确,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港澳台居民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选择报名地点、证件类别,填写身份证件号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按照要求及流程填报本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公告显示,香港、澳门居民网上报名时,永久性居民须填报: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相关信息。非永久性居民须填报: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相关信息。同时,填报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对同一有效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复印件作出的公证文本相关信息。

  公告显示,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须填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相关信息。没有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在报名期限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进行核验。提交复印件的,须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

  公告指出,台湾居民选择在大陆考区报名考试人员网上报名后,应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中的规定办理有关事项。选择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考试人员网上报名后,应按照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的规定办理有关事项。居住在台湾岛内或国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在福建省厦门市或广东省深圳市报名考试。

  公告还提醒,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内地办理认证需要20个工作日。办理方法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认证系统网站。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任国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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