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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占座制度解决校园占座问题 ——论占座者使用权返还请求权设立的必要及其意义
2014年03月20日 15:08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作者:钟磊 字号

内容摘要:本文从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出发分析占座作为一种制度其产生的根源及现实合理性,针对恶意占座,本文拟提出一种新的权利,即占座者使用权返还请求权来完善传统占座制度,以解决该问题。

关键词:占座;制度;使用权;请求权

作者简介:

  【正文】

  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

  ——司马迁《循史列传》

  与俗同好恶...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

  ——司马迁《管晏列传》

  一、引子

  所谓占座,即对某些公共资源以放在该位置的物品作为标识而占有并排除他人使用的行为,就其功能来说,是利益分配的一种方式,并且是个人基于其所处规则秩序下选择的理性行为。占座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各种形式,如校园学生上自习占座,公交车乘客占座,甚至知识产权在法律效力上的占座等。其中以校园占座最为普遍,表现形式最具有复杂性,所涉及的利益主体最多,因此更易引起公众注意。因掌握资料有限,本文仅定位于校园占座这个问题。

  就笔者所知,校园占座现象历来以久,并非近几年才出现的。现今之所以备受关注,原因在于随着高校扩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并未能成比例增加,在扩招以前,占座并没有遭到如此多的非难而凸现,是因为资源比较丰富,虽然座位被占,但还会剩下许多座位供学生选择,区别只是有些座位位置比较好,环境比较优越罢了,占座带来的只是舒适度的差异。而现在就不仅仅是舒适度的差异,更是引起了质的改变——除了被占的座位外,根本就没座位可用了。结果是教室外的学生为找寻座位东奔西走,而教室内却有很多“有物无人”空荡荡的座位,导致资源的无效使用。由此传统占座制度作为校园公共资源一种分配方式已明显不适应当前高校发展的态势,成为众矢之的。

  迄今为止,研究占座现象的文章已出现不少,分别根据不同的视角对占座这个普遍现象进行解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的龚里运用经济学的原理,将之归结为一种稀缺资源配置的现象,占座行为是自发性的恶性竞争行为,因此对此的治理也转换为对资源配置中恶性竞争的问题。所提出的方案当然依旧经济学家固有思维的“行政干预”措施,对座位征收使用费或对占座起始时刻进行控制占座者的成本收益 ;同校法学院的寻锴则论证其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失”, 解决措施则认为应提升大学生素质,杜绝占座现象 。事实上,他并不清楚占座制度之所以得到维持恰恰是在于大学生对“潜规则”的遵守,而完全杜绝占座更是因噎忘废食之举,因此,他论证基本无价值。蔡桂生从法律的角度切入,认为占座行为系属“权利滥用”,并依据“公平”,“正义”原则宣布其违背法理,缺乏合法性,指出要对占位行为予以合理限制 。分析各种方案,虽运用手段各不相同,但要么是执行成本较高,行为认定困难(如合理限制,如何界定合理?),要么不合体制(如收费),均缺乏现定的操作性,这也是各高校面临多年困扰的占座问题而不采用其方案的原因。

  本文拟从分析占座制度作为一种学生之间存在的潜规则产生的原因及其演变入手,并对当前各高校所采取的措施予以评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一种新的权利——占座者使用权返还请求权来完善校园中存在的占座制度,使学生各取所需,高效、公平地利用校园公共资源。

  二、占座制度的产生原因及其演变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当我们假设所有的人都是理性人时,理性人追求利益最大化,制度本身不涉及道德问题,一项制度的设定如果能够满足理性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既实现了普遍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则会得到各理性人的接受。下面笔者将运用经济学原理对占座制度的产生予以分析。

  占座是对校园公共资源的一种占而不用的状态。若没有人用,就无所谓了,但一旦有别人需要这个座,而又无法使用被别人“占座”的公共资源,就会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然而适当程度的占座即善意占座之所以是合理的,是因为增大了占座人和享受占座人的福利,这种福利的增加,抵消了学校公共资源的浪费,抵消了他人无法使用被“占座”资源的福利损失和成本增加。于是,占座成了单个学生之间的博弈游戏,长期博弈的结果形成了各种情形下的占座规则。这种规则深入人心,成为约束双方的契约,形成占座行为的潜规则,无形中调控着双方的预期和行为。为方便分析各种不同占座类型产生的原因,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占座分为以下二类:

  1.以占座的对象为标准,可以分为纯粹为自己占座,除自己占座外还为他人占座。

  理性人的行为考虑机会成本与收益的大小,占座虽小,但涉及到学生在校的最终目的所在,诸如上课可以使用一个较好的位置,更清晰地看到老师板书及老师讲授的每一句话;自习也无需背着沉重的书包往返各个教室去找寻座位来学习;吃饭时也不用心急挂念着自习室是否还有位座...但如果观察则发现,占座所带来的机会成本只是早起来一会儿舒适度降低而己,对于一个学生而言取得好成绩的意义是不言自明的,而上述的机会成本,当你用积极的态度看待它们时完全可以被压缩到很小,甚至为负值——早起有益于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而把时间浪费在早饭上是没有必要的。这么看来占座付出的机会成本是很小的,而得到的收益却大得多,这也是学生之所以积极占座利益刺激之所在。那么为自己占座无疑是理性人的最佳选择。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学生不仅自己占座,还给他人占座,这就体现了“理性人在行为过程中考虑边际量”原理。如果你能早到教室,为自己占一个位,那么再占几个位也只是举手之劳,在此过种中,其边际成本甚为微小,几乎不存在,但获得的边际收益却是对自己将来的一种投资,在“投我以桃,报之以桔”的等价交换过程中,他人也必定会在某一个时刻付出一定报酬。

  如果考虑纯粹为自己占座好,还是除为自己占座还为他人占座这两种占座方式那一种更好?答案是后者。因为这可以促成轮流占座制的出现,虽然大家的收益并未改变,但不同的人在这件事情上的机会成本是不同的。这体现了人们发挥自己的相对优势,创造价值,并将之与具有其他相对优势的人进行交易,从而使得交易各方从中获利的经济学原理。如一些人习惯晚睡,则早起会极大损减他的舒适度并有可能危害其休息质量及身体健康,这就极大增加了早起占座的机会成本。但相反,另一些人习惯早起,占座只是水到渠成之事,占座对他来说成本很低。那么当二者在占座这一行为的相对优势比较中,习惯早起者占座无疑是最合适的,而晚睡者可以通过作其他事情如晚上提水等来交换早起者为其占座所带来的收益。于是各自发挥相对优势,结果使整个交易群体从中获利。

  2.根据占座的性质,可分为恶意占座与善意占座。

  在占座制度演化过程中,首先出现的应该是善意占座,其产生根源其一是人的生物本性中都有渴求稳定的冲动,而对自己的行为都希望有理性的预期。假设所有占座都被取消,我们一起身,座就可以被另一个人合理占有,那出手打电话也好,内急如厕也好,累了起身小憩也好,都要三思而后行了。就算是走到另一排借个东西,到别一边捡掉在地上的笔,都有所顾忌了。这使各利用的资源处于不稳定的掌控状态,不利于对资源的利用。其二是因为善意占座能最优化分配自已的时间,假设以食堂开饭时间为起始时刻,从晚饭开始到晚自习结束这段时间,某个学生要进行吃饭和自习这两项活动,他的效用由这二者构成,则他需要在吃晚饭和上晚自习这两者间分配时间,以使他的效用达到最大。按照纯粹的排队制度分配座位,大家都被迫把去教室的时间提前。就像完全竞争使得厂商的利润为零一样,同学们争相早去教室所导致的结果是大家在下午课一结束就去教室,吃饭时间变为零。最优状态则无法达到。 而在占座制度上,由于可以占到座后再去吃饭,从而可以像不存在短缺时那样分配时间以最大化自己的效用。这样相对纯粹的排队制度而言,占座制度给占座所带来的收益包括由于时间分配的改变而增加的效用,以及因不确定性的降低而增加的效用;但善意占座出现以后,随之而来则出现了恶意占座,即对座位长时间“占而不用”,并对其他人使用此座位设立各种障碍,以增加他人使用此座位的成本。恶意占座之所以能长期存在,是因为其特征与善意占座类同,唯一区别只是时间长短而已,而时间长短的认定在现实操作中又异常困难。恶意占座最大的损害不在于占座事实状态而在于阻碍座位有效使用,极大浪费了校园公共资源,各高校禁止占座及公众对占座制度的谴责即在于此。

  三、对各高校采取措施的评析

  上面分析到善意占座制度特别是轮流占座制度产生的根源,在于利益驱动,而且其本身促进了整体福利增加,当然得到了学生们的一致认同并形成潜规则以制约违反者。但如果仅仅是善意占座,则并不会引起高校及社会各届的关注,而现在随着校园公共资源的紧张,恶意占座现象则逐渐增加,并且座位的稀缺又反面促使恶意占座者现象愈演愈烈,群体行动的盲目导致了恶性循环。这极大影响到学生对学校公共资源有效利用及其心理认同的公平。因此,各高校纷纷出台各种制度来解决占座问题,总的来说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仅设立一些禁止性规范,如在出台的一些学院规章里设立“禁止占座”等条款,但对违反此规定的行为如何惩罚并没有制定相应措施,自然,在现实中的实效并不大。

  第二、不仅设立有禁止性规范,规定了具体的惩罚措施,而且派人专门执行此规定。此措施虽然起到一定效果,但其毕竟无视长期以来学生之间形成的这种潜规则合理性。由此引起的负面影响大体有二:(1)作为制度的行动者,学生则为维护其利益可能会采取相应措施来规避此种行为。如对座位进行市场交易,即出现一些专门的占座人员,然后将这些座位出卖给需要它的人,虽然这会引起座位的高效利用,使资源流转到对其评价最高的人(以货币为标准)手中,但此种行为纯属恶意,违反公序良俗,法——此处指一种广义的法,不能使人们从其不当行为中获利,以免鼓励该行为产生。而且该行为实质上并不能使社会总效益增加,即使对双方来讲都获得消费者剩余。(2)设立专人去执行该规则浪费学校人力资源,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对占座性质的认定并不容易,由此也可能更多地造成资源浪费,甚或操作不当引起学生的极大反感。这种制度有可能使意愿与能力的分离,制定目的与实际产生的作用产生背离,所以也不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第三、即是北大学生创设的“占座卡”制度 。这种制度也是产生于学生之间潜规则,可以说是对占座制度的一个修正,当然得到很多学生的认同。而且我也认为是比较优越的一种制度设计,但其操作过于复杂并且在操作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如谁能那么准确预期到自己办事什么时间回来?并且这种潜规则并没有一种约束机制使违反者遭到舆论的责难,对违反者缺乏现实的约束会导致该制度并不能长期保持下去。

  以上三类制度之所以在现实中收效不大,原因固有规则制定者制定技术问题,但其根本在于未能认清占座者占座的目的在于使用而非占座状态本身,占座者追求的是得随时自由使用该座位,若由于客观上不能使用(如有事离开),则其占座的目的在于返回后还有权利使用该座位。占座本身并不会引起资源的浪费,妨碍座位的正常使用才致使资源的浪费。

  四、对占座制度的重新定位及完善

  就大众的评价来说,大多都是对占座者的批评,但作为一个理智法律人,不能仅跟随舆论导向对其进行道德的非难,而应当清醒认识到占座制度产生的合理性,即使其产生了负面影响也不能简单地否定它,毕竟其是学生自发产生的潜规则,对其强行改变不仅会引起群体反抗,而且产生会很高的执行成本。即使学生一时能理解其出台一些禁止占座规范的良苦用心,但沉重的肉身会持久决定着学生的行为。华立、赵纯从演化适应的角度系统探讨占座形成、迁移和稳定的过程后,得出结论“占座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在资源稀缺的现实中有一定的必然性;强行取缔类似的非正规制度,监督者需付出高昂的监督成本”。

  制度得以存在很大程度上是公众获得了各自不同的需求,并避免了利益分配的冲突。“人类不是天使”,根本无法去期望人具有稳定地利他情结,而且这种不稳定地利他情结也并不一定能对制度维持起实质性的作用,反而会造成制度的不稳定。因此我认为遵循学生之间的潜规则并加以利用,因势而导利,完善占座制度,使各有所需,才是有效地解决恶意占座问题最佳途径。上文分析到,占座其本质是一种资源分配的一种方式,并基于个人对利益的追求。然而怎么用一种制度把每个人对利益最大化追求的天性加以引导,对立统一起来,使其更有效率并很公平地分配资源呢?

  首先,赋予每一个学生对座位都拥有使用权,并在此前提下对占座事实本身予以保护,以稳定占座者的预期并使其有效利用时间并促进整体福利增加。

  其次,设立占座者使用权返还请求权制度。占座者的使用权具有绝对性,是对世权。可以对抗任何使用人,其获得基于先占原则。在占座者离开座位的情况下,即使存在占座事实,也可认定为占座者对座位使用权的暂时抛弃,这一认定仅以“有物无人”即为己足。任何人基于使用权都有权利去使用该座位。如果占座者离开后返还,则可以提出占座者使用权返还请求权,此请求权基于占座者使用权的绝对性,对世性,后使用者必须返还。但返还后还可以找寻其他占座者使用权暂时抛弃的座位,相信在任何自习室内,这种座位不在少数。但应当注意的是,占座者使用权返还请求权只有占座者才有,后使用者无此权利。

  另外,占座与占不到位这两种状态任何人都可能遇到,所以基于互帮互助理念,占座者在暂时抛弃使用权过种中,可能明示抛弃时间的长短,(如写张纸条明示离开时间,或者把书本加以整理暗示会较长时间不用)以供后使用者进行针对这些信息进行判断并有效选择是否使用,避免后使用者刚开始使用,占座者即行使使用权返还请求权,引起诸多不便。当然,后使用者也可以主动通过座位物品摆放特征来辨别一些座位使用权抛弃时间的长短来决定自已是否使用。

  座位使用者并不可能永远不停地使用该座位,离开去办其他一些事情系属正常,但若占座者暂时离开时的使用权也得到完全的保护,则难免造成资源浪费。因此着眼于公平效率,仅保护占座者使用权返还请求权,如此则可避免出现对资源“占而有不用”的状态,使学校公共资源得到更有效率的利用并保证了公平。

  五、结语

  赋予占座者优先使用权地位通过肯定占座制度的合理性,并保护占座者的利益必定会得到学生的认同,占座机会对每一个人都很公平并且占座促成了行动者利益最大化。唯一引起资源浪费并引发公众谴责的是恶意占座现象,但恶意占座的认定非常困难造成解决此问题也会波及到善意占座的稳定。但设立占座者使用权返还请求权以后,则恶意占座问题迎刃而解,因为对恶意占座与善意占座者已无须区别,一律推定善意或恶意对结果毫无影响。占座者返还时间只决定后使用者使用该座时间的长短,与使用并无影响。

  占座者座位使用权返还请求权的基础是基于占座事实,经济学家认为资源分配到对其评价最高者手中可以达到最优,既然占座者付出时间、精力、书本丢失风险等成本去占座,至少从表现上可以得出占座者对这个座位评价相对较高。把这个座位的优先权赋予占座者,即符合效率原则,又解决占座者与后使用者权利冲突。

  至于后使用者因有可以随时换位引起的的不舒适感必会小于因找不到座位或与占座者争执引起的不舒适感。比较完善前后的占座制度,我们可以发现,涉及的三方主体:占座者、没有占到座位者、学校管理者三方的状况都改善了,占座者得可以自由使用该座位,后使用者获得尽可能大的概率可以找到自已使用的座位,学校的资源也得到了充分利用,因为占座者的座位在占座者离开时也得到了有效利用。在此制度下,若还存在学生找不到座位的现象,则只能说明该学校所设学习场所已不能满足学生需求,得进行扩建。

  【参考文献】

  1. 龚里《校园占座现象及其治理方法的经济学分析 ——一个资源配置中恶性竞争模型的案例研究》(J),《经济研究》,2007,30-32。 2. 寻锴《飘忽的希望——由“占座”问题延展开去的思考》载北大法律信息网 3. 蔡桂生《先占原则的合理限制——浅析高校学习场所占位现象中的法学问题》载北大法律信息网 4. 新华网:《北京大学采取措施解决图书馆占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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