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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5.2亿“红包”背后的腐败——中央首晒“红包”治理清单透视
2014年10月10日 00:00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王存福 翟永冠 杜放 字号

内容摘要:10万余人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涉及金额5.2亿元,查处2550人,涉及金额2.5亿元。日前,在持续一年多、正进入收尾阶段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张中央首次晒出的“红包”整治清单引发关注。

关键词:红包;腐败;清单;揭秘;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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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万余人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涉及金额5.2亿元,查处2550人,涉及金额2.5亿元。日前,在持续一年多、正进入收尾阶段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张中央首次晒出的“红包”整治清单引发关注。

  有专家称,这张清单意义深远,意味着年初中纪委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反腐新路径——将治理收送红包礼金作为重点,已经落实并取得初步成效。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蔡志强说,“红包”和购物卡一直被视为灰色收入,处于腐败与人情的“暧昧”地带。这是一种范围很广,影响恶劣的腐败行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此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从根子上寻求解决之道,在社会心理和一些制度难以覆盖的方面形成有效之策。

  一些主动上交“红包”礼金的干部说,“现在看来,过去那些被当作‘人情’的小钱,以后都会跟腐败挂上钩,不敢再随便收了。”

  “红包”积累5亿元

  梳理这份成绩单,从被通报的部门来看,金融、医疗、能源等监管部门,以及部分地方领导班子人员频频涉事,“实权”部门及“实权”岗位成为红包腐败的高发区。

  从金额看,各地平均上交的“红包”从几百元到数万元不等:在浙江省,7000余人上交“红包”3300万元,人均近5000元;天津市披露的数据表明,370人上交10万余元“红包”,人均不到300元。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为便于实际操作,近年来各地纪检部门还普遍有规定,收取的礼金应当在一定时间内上缴,纳入财政或廉政基金,否则将构成违规收送“红包”,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要被“先免职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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