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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雄: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治理
2015年01月26日 01:24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田雄 字号

内容摘要:如果在城镇化进程中不改进村民自治制度及其赖以生长的社会环境,农村发展难以持续,城乡差距将会进一步扩大,农村治理方式和治理的社会基础的不协调将导致国家治理农村的成本不断加大。

关键词:农村;城镇化;治理;村干部;村民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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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与乡村关系并非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互利共生、水乳交融的关系。如果在城镇化进程中不改进村民自治制度及其赖以生长的社会环境,农村发展难以持续,城乡差距将会进一步扩大,农村治理方式和治理的社会基础的不协调将导致国家治理农村的成本不断加大。

  当前,城乡差距现状尚未根本扭转,在新型城镇化政策推动下,大规模的外出务工农民以及部分农村人口逐渐城镇化带来的人口流动导致农村治理出现了“悬浮型”的状态。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后继乏人,农村政治建设以及公共事业建设缺乏农民尤其是中青年农民群体的有效参与。这对推进国家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挑战。

  农村社会基础已发生了深刻变化

  按照当前城镇化1%的速度,到2030年,中国总人口将超过15亿人,中国的城镇化水平将达到70%,届时居住在城市和城镇的人口将超过10亿人。这表明,未来近20年将是农村人口流向城市最剧烈的时期,农村人口将减少1/3以上,将有3亿人由农村移居到城市,相当于目前美国的人口总量。

  城镇化关键在于人的城镇化已成共识。近30年来,农村经济发展和村民自治制度建设相得益彰,取得了一定的进步。村民自治依赖于传统乡村的伦理道德、熟人社会和相对稳定的人口数量,发挥了制度优势。然而,随着农村市场化、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和全球化的深度影响,数以亿计的庞大人口流出农村,流入城镇,对当前村民自治制度产生了严峻挑战,村民自治制度赖以建立和运行的农村社会基础已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开放流动的农村与相对稳固的村民自治制度之间不协调、不一致的矛盾,农村基层组织呈现出了“悬浮型”的常态。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面对这一困境,村民自治制度作为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重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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