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院校 >> 原创专区
净化网络环境需要有“法”有“理”
2016年05月25日 14:0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欧阳家海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网络环境;法;理;互联网技术;网络;虚假信息;网络谣言;语言暴力

作者简介: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人们在尽情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也遭遇着越来越多的烦恼:虚假信息泛滥,网络谣言横飞,语言暴力盛行……情绪的宣泄、利益的角逐、别有用心的搅局、无意识的跟风,污染着互联网世界。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净化网络环境,已经刻不容缓! 

  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完善的法律支持。近年来,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最近出台了一系列网络信息传播法规,对网络信息传播进行规范,但是,这些法规仍然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政府部门应该总结近年来在应对各类网络事件方面积累的经验教训,对一些运行成熟的部门规章法律化,使其更具权威性,特别针对网络谣言问题的不断发生,尽快制定针对专门法律,在保障网民正常的表达权、监督权的基础上,形成一整套针对涵盖网络谣言的行为性质、责任认定、损害赔偿以及管理主体、程序、监督等的法律,使对网络谣言的处理有法可依。

  净化网络环境,需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网络信息的辨别意识与能力。网民对网络信息缺乏辨别意识、辨别能力,“自然地”、“想当然地”相信网络,认为网络就是事实、就是真相,是网络负面信息得以迅速滋生蔓延的重要因素。谣言止于智者,我国网民缺乏对网络信息的辨别意识与能力的实际,亟待提升网民对网络信息真实性进行辨别的意识,提升辨别的能力。政府部门要切实开展网民素质教育,有意识地培养网民的辨别意识、辨别能力,注重培养网民的法律思维方式,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在网络上的行为也必须依法进行、接受法律监督,群众也需要主动地对各类网络信息进行有意识的辨别,并且做到在日常的生活和上网活动中不信、不传、不造负面信息。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