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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用立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8年02月19日 04: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廖永安 谭曼 字号
关键词:信用立法;社会信用体系;志愿服务;诚信

内容摘要:诚信不仅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社会良序发展的基石。

关键词:信用立法;社会信用体系;志愿服务;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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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以来,中国就极为重视诚信建设,诚信不仅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社会良序发展的基石。当前,诚信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关键问题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推进诚信建设,要不断采取各类措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而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完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信用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和引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立法有助于完善信用法治体系,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基本规则,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诚信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诚信需要德治教化,也需要法治保障。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针对道德领域突出的诚信危机,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激励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为此,要推进信用立法,把法律的规范性和引领性结合起来,通过设定相应的权利义务,使其转化为具有权威性、引导性、激励性、约束性的刚性规定。

  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的迫切需求。社会信任是创造经济繁荣的基本前提,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经济领域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等失信行为,严重影响市场经济有序发展,也不利于国际商事交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新型治理方法的有效运行,迫切需要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这一体制能够有效化解市场交易中信用信息不对称、“劣币驱逐良币”等问题,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交易纠纷,激发市场活力。推进社会信用立法就是要通过立法形式确保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体制顺利建成和有效实施,发挥信用体系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作用。

  社会信用立法是一项具有开创意义的创新工程和系统工程,具有复杂性和综合性。信用立法既涉及公权力与私权利之平衡,也涉及法律与道德之交叉;既需要国家的顶层设计,也需要社会主体的通力合作;既要立足本土资源,也要具有国际视野。从我国社会信用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出发,推进信用立法应坚持以下基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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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廖永安 谭曼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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