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当中文文字内容和形式相等的时候,英文可以译出中文的意义。综合上述种种,我的结论就是:用中国优化译法或创译法,能够使得中国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
关键词:中国文化;译文;老子;中文;斑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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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文文字内容和形式相等的时候,英文可以译出中文的意义;如果中文的内容大于形式,那么译者就要选择符合内容的形式。这样,才能使人知之——了解原文内容;如果能使读者喜欢译文的形式,那就是使人好之;如果能够使人读后感到有乐趣,那更是使人乐之。知之,好之,乐之,是阅读译文的三部曲。孔子在《论语》中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我本人看来,如果译文能够使读者乐之,那就达到翻译的最高境界了。
澳大利亚人约翰·菲茨杰拉德在30年前只是一个身怀200澳币的学徒,现在却成了有千万平米土地的银行家。他的成功据称是受到了老子《道德经》的影响,由此可见,中国文化对两千年后的世界是可能起到作用的。菲茨杰拉德说:他最初读了不少《老子道德经》的英译本,都读得莫名其妙,后来,他读到北京大学出版社《〈老子〉译话》中的《道德经》译文,方才恍然大悟,深觉获益匪浅。一般《老子道德经》和《〈老子〉译话》的译文有什么不同呢?以北京大学出版社《老子道德经》为例,这个译本基本上是用对等或形似的译法,如“道德经”英译成the Book of Tao and Teh。这种译文谁能理解?如何能使中国文化走向世界呢?我们再看,《〈老子〉译话》中的英译文是:Laws Divine and Human(天道和人道)。因为《老子》第二十五章中讲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所以“道”指的是“天道”,而“德”指的却是“人道”。由此可见,《老子道德经》用的是“对等”或“形似”的译法,而《〈老子〉译话》用的是“优化”或“意似”,甚至“神似”的译法。对等法是西方语文互译时常用的译法。西方语文如英、法、德、意、西等,都是拼音文字,根据计算机统计,约有90%的语汇有对等词,因此翻译可以用对等法。而中文只有一半和西方语文有对等词,因此在翻译的时候,如果有对等词,可以用对等词;如果没有对等词,则不是原文优于译文、就是译文优于原文,所以翻译时要尽可能用优于原文的译文表达方式,这就是“优化法”或“意似”甚至“神似”的译法。下面举一些例子来说明。
老子《道德经》第一章第一句是:“道可道,非常道。”北京大学出版社《老子道德经》的译文是:
The Tao that is utterable
Is not the eternal Tao.
“道”字音译,不知所云,虽然加了注解——logos(逻各斯,理性,理念;基督或上帝的话),path(小路),road(大路),仍然很难理解。全句还原成中文大致是:逻各斯(或理性、理念,基督或上帝的话)是可以说得出口的,但并不是永恒的理念。这话毫无意义。再看《〈老子〉译话》中的译文:
Truth can be known,
but it may not be the wellknown truth
or the truth known to you.
(真理是可以知道的,但不一定是你所知道的真理。)
“真理”也可以改译为“道理”。这句话的意义可大了。无怪乎菲茨杰拉德认为老子思想可以大起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