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下,江西财政部门以《江西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顶层设计,围绕规范预算管理、推进税制改革、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三大重点, 3年多来共牵头实施了63项改革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关键词:财税体制改革;江西;幸福;富裕;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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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下,江西财政部门以《江西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顶层设计,围绕规范预算管理、推进税制改革、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三大重点,3年多来共牵头实施了63项改革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江西省财政厅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按照江西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发挥财政对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战略思维、宽阔视野、历史担当来认识、谋划和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将改革成果更多地体现到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上。
强改革,在重要领域取得决定性成果
正视制约财政发展的深层次障碍,以不懈的决心、毅力和更大的胆魄、勇气,凝聚改革合力,推进改革攻坚,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改革成果。一是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妥实施省以下税收收入划分改革,研究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厘清省与市县政府财政关系,力争到2020年建立较为清晰、运转较为顺畅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制度,并实行清单化管理;推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改革,从2017年起实行“两个一般不”,即省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一般不再直接审批和分配市县具体项目;探索“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除重大工程、跨地区跨流域项目和外部性强的重点项目外,省级专项资金分配以因素法为主,切块下达;确需实施项目管理的,采取招标投标、第三方评审等方式实行竞争性分配。二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使用;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科学实施国库现金管理;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把防控财政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规范政府举债和各类融资行为。三是全面落实税制改革。密切跟踪中央税制改革动向,抓好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的前期研究和谋划;继续深化资源税改革,积极争取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贯彻税收法定原则,配合做好烟叶税、契税、车购税等税收立法工作;积极开展地方税体系调研,提出健全完善地方税体系建议,逐步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地方税收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税,推进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研究省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建设。四是扎实推进其他各项改革。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将“互联网+”模式引入政府采购管理,选择部分协议供货产品开展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试点;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做好2016年度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全面摸清政府家底;积极打造全省会计网络服务平台。







